1993.12.10

[交通]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停車于所屬「校園空間」內,請准免收清潔管理費,以照顧教職工生活福利。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十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李仁人 
質詢對象:台北市黃市長大洲 教育局林局長 
質詢題目: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停車于所屬「校園空間」內,請准免收清潔管理費,以照顧教職工生活福利。 
說  明: 

一、市府財政局函頒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列管公有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或室外空地設置停車場使用,應予收清潔管理費。 

二、市立各級學校內,部分空間,由學校設置供教職員工停車場(位),乃為減輕交通路面停車壓力,方便用車、保護車輛安全。 

三、學校教職員工終年辛勞為教學工作、待遇微薄、用車停放收費停車場、耗費甚巨,影響生活且用車不便。 

四、市府各單位區域內沒有停車場免費供員工使用,惟獨學校教職員工在校內停車而收清潔管理費,似欠公平合理。 

五、學校教職員工在所屬校內停放車輛,請免收清潔管理費,以資照顧員工生活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