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2

[警政衛生]家暴案通報機制草率,恐被有心人士所利用。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12 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警察局、社會局
質詢題目:家暴案通報機制草率,恐被有心人士所利用。

說  明:
一、本席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其已取得台灣身份證的越南籍妻去年3月20日離家後不知去向,他於去年3月24日至寧夏派出所報失蹤人口,請求協尋。陳情人指,他每個月都至寧夏派出所查詢,才在去年8月由員警回覆其妻已於去年3月19日申請家暴,並通報社會局安置。陳情人則為自已喊冤,指並未有任何暴力行為。

二、根據大同分局回覆的資料,陳情人妻於去年3月19日至寧夏路派出所報稱遭受丈夫趕出家門,經受理報案後,通報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及通知社工安置。本席曾就此案召開協調會,會上社會局人員指出,陳情人妻言夫言語暴力,偶有肢體暴力,只在庇護中心待一天,即不知去向。

三、本席認為,從警方接到陳情人妻報案(陳情人妻未提告),再通報社會局,社工聯絡陳情人妻,並依其要求庇護安置,其間過程,沒有任何查證陳情人妻所言是否屬實,如此草率的通報流程,是否會成為外籍配偶為取得台灣身份證件的另一種管道?本席要求徹底檢討類此家暴案的通報、受理及處理過程,杜絕被特定集團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