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5

[工務]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未申請核准之遮窗競選廣告物優先取締!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建管處長
質詢題目: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未申請核准之遮窗競選廣告物優先取締!

說  明:
一、本席於工務部門質詢(10月21日)時,針對違規競選廣告及違反公共安全之遮窗廣告提出質詢。本席今再度要求,對於未申請核准之遮窗競選廣告,應優先嚴加取締。

二、台北市容之亂象,幾乎都是廣告物所造成,尤其是違法未申請之廣告,其中又以違反公共安全之遮窗廣告佔多數。本席以為未申請核准的遮窗廣告,對於火災逃生、救助都造成極重大威脅,不能漠視這些廣告物的存在。
 
三、本席了解處理違規廣告人力有限,但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違規遮窗廣告必須優先處理,否則大家有樣學樣,違規廣告將愈來愈多,而對於未申請但並無妨礙公安之廣告,應要求業者立即申請,建立法須人人遵守的強制力。

四、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台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第6條均明定,廣告物申請許可後始得設置。今起為競選廣告物可合法張掛,因此本席要求,未申請核准之遮窗競選廣告必須優先取締,展現執法決心,並宣導一般遮窗廣告未申請核准者提出申請,在期限內未完成申請者,將予以取締開罰。本席以為,唯有政府有執行力,才能讓人人依法行事,否則眾人皆視法為無物。

臺北市政府回覆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