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6

[工務]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有何差別?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6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都市發展局長
質詢題目: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有何差別?

說  明:
一、近來社會住宅議題很火,但民眾都搞不清楚為什麼有的叫社會住宅?有的叫公營出租住宅?有的叫出租國宅?又有的叫平宅?近日媒體報導內政部在板橋浮洲地區推出4480戶合宜住宅,這合宜住宅又是什麼?

二、本席日前在法規委員會審查都市發展局組織修編時,才了解到部份名詞的定義。社會住宅是中央的用語,以過去來講應該是包括出租國宅、出售國宅及已經存在的平宅。出售國宅現已停止辦理,出租國宅入住條件為家庭成員年所得在20%分位點以下,目前有3833戶,等候戶約7200戶,平均要等5-7年;平宅約1544戶,入住資格為中低收入戶,年所得在1%分位點以下。

三、由於出租國宅及平宅入住均為低所得者,因此被貼上弱勢標籤,導致市府要去蓋社會住宅時,很多地方都反對。現在市府推出的公營出租住宅,入住條件所得在50%以下,屬於中產階級,克服民眾對社會住宅的排斥。

四、今年本席與市長考察香港、新加坡的公營住宅。香港公屋約70萬戶(195個屋,平均一屋3600戶),約有200萬人入住,占總人口數28%,兩年檢討一次入住資格,只要所得超出標準,即必須搬出,等候戶約8.8萬戶,等候時間約2年,租金為訪查附近市價後打八折,每個屋價格不同,有一定比例提供低所得者入住,對於貧困者租金,依程度由政府補助4分之1至2分之1。

五、台北市政府目標為10年達到全市97萬戶中5%公營住宅比例,約45000戶。郝市長也提出103年會有4808戶公營出租住宅,但市府現在規劃的公營出租住宅,大約如大龍峒只有一百多戶,以市府牛步化速度興建,最快也至少得等40年,而且目前租金對中產階級者而言較低,但對低所得者還是太高,間接地排除低所得者入住,出租國宅等候戶也因此氣的跳腳。

六、本席認為,市府學香港只學半套,香港公屋容積率達700-900%,才能興建大量戶數的屋,而台北市容積率只提高到450%,能夠供給的量太少,有須求的民眾到底要等到何時?

七、中央現又推出合宜住宅,這和社會住宅又有何不同?本席希望相關局處能向市民解釋清楚,讓市民不要錯失自己的權利。

臺北市政府回覆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