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6

[交通]日、紐、澳、美、加、英、法等國家,現行附掛逾750公斤拖車之駕照持有之規定為何?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交通局
質詢題目:日、紐、澳、美、加、英、法等國家,現行附掛逾750公斤拖車之駕照持有之規定為何?

說  明:
一、交通部以交路字第1000056674號函回覆交通局函轉本席建議現行附掛逾750公斤拖車必須領有聯結車駕照應予修正案,指出現行歐洲地區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其可附掛之拖車,亦以總重750公斤以下之輕型拖車為限,並不得附掛逾750公斤之拖車,與現行國內規定相同一致。

二、本席在美、加、英、法等國旅行時,小型車附掛逾750公斤之露營拖車四處可見,而在台灣竟未見有小型車附掛逾750公斤之露營拖車,本席質疑歐美等國駕駛均領有聯結車執照?因此本席擬了解日本、紐、澳、美、加拿大、英、法等國家,現行附掛逾750公斤拖車之駕照持有之規定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