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晉章議員研究室財建部門質詢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
忘了自己的權責
林晉章怒批商業處沒擔當
董監事遭商業處解職後,卻以董事會名義發出股東會開會通知,本屬無效,但商業處不敢如此認定,竟發函經濟部要求解釋,台北市議員林晉章怒批,沒有存在的董事會發函、開會怎會有效?商業處竟如此沒擔當,把責任推向經濟部,到底在包疪誰?
台北市議會今(1日)下午舉行財建部門質詢,林晉章指出,三全公司董監事於去年6月28日前未依法改選,之後股東們依法向商業處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但均被商業處駁回。他再指出,原訂去年12月15日召開董事會,但因被法院假處分,故董事會因此流會取消,然同一時間超過3%股東們依法召開臨東股東會,改選董監事,但商業處卻不敢同意此次臨時股東會有效,竟發函法院請求解釋,但法院至今仍未回應。
他再表示,原董監事於99年1月12日被商業處依公司法解任生效,解任前的1月8日董事會做成99年3月29日召開股東會之決議,但原董事會並未及1月12日前召開,而遲於3月初以原董事會名義發出98年第二次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林晉章表示,原董監事已於1月12日被解任,因此三全公司已無董事會,但原董事會竟於3月初發出股東會開會通知,他指出,此開會通知當然無效,更遑論當天有關會議主席的產生,以及獨立董事資格審查等等內容,根本就是違法行事。
他不滿的指出,不存在的董事會所召開的股東會,認定無效有這麼難嗎?林晉章再表示,股東們為挽救公司直直下滑的業績,因此希望能召開臨時股東會,依法改選董監事,但就因為商業處遲遲不敢裁示,原董事會所召開的股東會無效,而使得臨時股東會召開不成,他怒批商業處令三全公司陷於經營困境,完全不顧員工及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