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9

[警政衛生]「單身」非單指未婚者 政府有責說清楚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九日
「單身」非單指未婚者 政府有責說清楚
    二代健保從投保薪資改為家戶總所得,擴大費基,且保費是以所得稅計算,輿論紛紛指出,單身者的保費相對要比成家者高,被外界形容是「懲罰單身」,且衛生署長也未多加說明,只表示,這是做功德不是懲罰。台北市議員林晉章指出,因為是採家戶總所得計算保費,因此所謂的單身,就不是單指未婚且沒有撫養親屬,他強調,單身定義沒有清楚,才導致未婚者人人喊不公平。
 
    在二代健保的制度下,保費是以所得稅計算,林晉章在今(9日)下午於警衛部門質詢舉自己為例,因為90歲老媽媽有租金收入,歸任何家人報撫養,都會增加撫養人的所得稅,因此老母親也單獨申報所得稅,因此在二代健保下她也屬於單身。
 
    林晉章再表示,就算是單身未婚者,若撫養父母甚至祖父母,保費勢必不會如外界所言倍增,但就算是成家者,若夫妻都是高所得,保費當然也會增加,因此二代健保並非是「懲罰單身」。他強調,其實二代健保的機制就如同申報綜合所得稅,高所得撫養眷口少的人勢必會繳比較多的保費。他認為,政府有責任說清楚講明白,而不是任由輿論製造「單身」者的不平,引燃他們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