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1.20 [財政建設]80年2月4日公布之「公平交易法」,即將於81年2月4日施行,依該法第九條規定:在直轄市以建設局為主管機關。請問市府及建設局應如何對本市所有的公司,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同業公會,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等提供本法有關訊息,以免觸法。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