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2

[警政衛生]11月12日是市長法定競選活動的起跑日,但依法市長不可將競選廣告物懸掛於路燈桿上,建請立刻取締違規競選廣告物,以維公平。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議員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環保局長、公燈處長、民政局長
質詢題目:11月12日是市長法定競選活動的起跑日,但依法市長不可將競選廣告物懸掛於路燈桿上,建請立刻取締違規競選廣告物,以維公平。
說  明:
 
一、依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中規定「競選廣告物得於法定競選活動間設置於本市公共設施上..」。但公共設施並不包括路燈桿,因此將競選廣告物懸掛路燈桿就是違法,本席要求相關單位立即取締,以維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