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0

[警政衛生]該銬的沒銬!不該銬的銬了!應有拷手銬的SOP訓練。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議員 
質詢對象:警察局長 
質詢題目:該銬的沒銬!不該銬的銬了!應有拷手銬的SOP訓練。 
說  明:

一、本席先向昨晚發生大直所賴姓員警遭通緝犯刺死乙事表達遺憾,並向家屬致意,本席請貴局儘力協助撫恤以慰往生員警之靈,安頓家屬之心。

二、據媒體報導賴姓員警開車載通緝犯時疑似未對該犯上手銬,,經今天警察單位查覆該員警確實未對通緝犯上守銬,但車門有鎖。本席要問上手銬的SOP是什麼?員警在養成的過程有無訓練?有一般民眾未有通緝犯身分卻僅因小事就被上手銬,而此事件卻是通緝犯未被上手銬致發生員警被刺慘劇,真叫人心痛遺憾。

三、曾有陳情人向本席陳情騎機車找地方停,因中山北路禁停機車,聽說錦州街才有機車位,找來找去致有一小段逆向遭警臨檢,報告警察上情並請教停車位置,警察竟回他:「我哪知?」,陳情失望情緒下質問警察是不是人民保姆?怎知是不是假警察,竟遭警察上手銬帶到警察局!近年也發生外縣市一婦女採路邊兩朵花竟也遭上手銬帶到警察局事件。也有報案人在現場大聲咆嘯被告,警察制止不聽,反倒是警察召警網同仁到來將報案人上手銬帶到警察局去。從這些事情看來上手銬似乎和情緒感覺有關。

四、就本事件和說明三所指事情顯現出上手銬沒有標準,本事件的對象是「通緝犯」,說明三所指是小老百姓,既無前科,也非通緝犯,身份上有其輕與重,本席希望警察能有標準作業流程提供員警訓練,熟練冷靜執勤,既可保護員警自身安全,也不因隨便上小百姓手銬而製造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