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3

[教育](一)台北市成立甲組成棒隊,一年預計經費總共多少?經費來源?預計支用項目金額明細? (二)成立甲組成棒是否擬結束職棒?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議員 
質詢對象:教育局處 
質詢題目: (一)台北市成立甲組成棒隊,一年預計經費總共多少?經費來源?預計支用項目金額明細? (二)成立甲組成棒是否擬結束職棒? 
說  明: 

一、今年台灣棒球代表隊在日本舉辦的第二屆世界棒球經典賽亞洲區預賽鎩羽而歸,行政院劉院長喊出四年12億振興台灣棒球『爭金奪銀』計畫,補助各縣市政府成立甲組成棒,每隊補助新台幣一千萬元,台北市為第一個率先響應之地方政府,並於98年4月9日成軍。

二、本席不知北市隊一年預算需花費多少?除中央補助一千萬元外,不足之經費從何而來?又不知球隊預算係要如何支應的各項明細?

三、本席以為,在學生三級棒球(少棒、青少棒、青棒)及現有大學棒球暨現有的職棒外,另鼓勵政府與企業成立甲組成棒是否妥適,依本席歷來參與基層棒運經歷,容有不同看法: 

(一)棒球在台灣之所以成為國球,乃因於日本撤離台灣後,在民國40、50年代,政府及公營企業組成以國軍三軍(陸海空軍)、台電、合庫等為主的甲組成棒賽事,加上民國60年代起我國少棒揚威亞洲、世界從而成為台灣的國球運動。 

(二)因台灣少棒崛起,擴及於青少棒、青棒、甚至於大學棒球。隨著三級學生棒球的推展,當時既存的甲組成棒已無法滿足學生棒球員的未來出路,加上政府如國軍(陸海空)及台電等公營事業不再成立甲組成棒,球員出路無疑雪上加霜。因此,借鏡於美日職棒經歷,乃籌組中華職棒聯盟發展職棒。職棒頭幾年確實帶來高潮,惟因爆發職棒簽賭醜聞,讓職棒又一蹶不振。 

(三)職棒簽賭事件後,職棒隊數減少,球員出路變少,再加上解散的職棒球員,因學生棒球隊數無力增加(因政府不夠重視,補助不足,任其自生自滅,教練費甚至於需由球員學生家長或後援會自付)而導致球員更無出處,幸好還有台北市政府養工處(後改名)還重視棒球,聘用了不少職棒解散下來的選手,否則情況更糟。 

(四)於職棒興起時,球隊猛增加,但基層三級學生棒球隊並未增加,導致職棒搶球員,球員在青棒就被挖掘,一畢業就棄大學就學(因大專棒球隊少又難存活)而進入職棒,一來學業沒學好,二來球打不好時又因失學而無一技之長,導致職棒簽賭事件頻傳,球員禁不住誘惑者在任上能撈錢儘量撈,職棒當然每況愈下。而基層三級學生棒球隊不增加,大專棒球隊不增加,職棒選手下來的出路也無處可去當教練,少數事業轉型成功的當屬黃平洋選手賣便當了。 

(五)綜上,在全國振興棒運之時,要重新回到民國4、50年代的甲組成棒制,到底是對是錯?現在因球員失業找球員容易,但全國十多隊甲組成棒,不久的將來,一定又發生甲組成棒隊員待價而沽,隊伍彼此高價挖角的不當競爭,政府能阻止嗎?而好不容易成立的職棒可能面臨解散。接著下來各單位(政府與企業)可能因換了掌舵手或基於其他內部因素,如同60年代甲組成棒又為了節約單位經費而一一取消甲組成棒隊伍,如此歷史一再重演,豈無嘆乎? 

(六)如此一來,如何能振興棒運?本席以為在職棒低潮時,台北市就應認養兄弟象隊,但現已被台北縣認養了。如能像美日職棒般,雖是企業成立之職棒球隊,但都能依附於某一城市,全市政府及民眾都以該職棒隊為榮。為了培養職棒一軍選手,也應協助企業職棒成立職棒二軍,在現階段職棒一軍都無法生存,二軍更應由政府去支援。另外,除了以政府力量支持職棒二軍外,也應由政府大力補助三級學生棒球隊及大學棒球隊,同時鼓勵企業利用節稅認養現有三級學生棒球隊及大學棒球隊,鼓勵選手勿因打球誤了學業。當在學生棒球時就有良好的政府及企業之支持,球員兼顧打球與學業,球技好的上職棒二軍、一軍,無法上職棒的也可轉任學校棒球教練,不愁沒處去,職棒選手下來也可轉任教練。而這些受過大學教育的教練也因受過良好教育較易吸收國際棒球新知,可以較易進軍國際賽教練,如此一來,良性循環,國球振興指日可待。 

四、語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同理,推動棒運,組織與制度最重要。以前體委會未成立時,內政部督導全國單項運動協會均能按時一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三個月召開一次理監事會,但體委會成立後,內政部與體委會對全國單項(如棒球)協會,是否依法按時召開大會,無人管。協會於四年一任改選時才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一年才召開一次理監事會之行徑也無人管,四年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時,也是人頭會員充斥,排除異己,就以棒球為例,國球怎會振興強壯?一個世界棒球總會對口的棒球協會,已因人頭會員將職棒聯盟及全國學生棒球聯盟(教育部輔導)的國內熱心棒球人士逐出,致其自立門戶,三個團體有功爭功,有過諉過,而這種『家天下』的情形,不只棒球,近日報載已擴及,籃球也是,甚至於擴及其他單項運動總會,運動協會淪為爭權奪利的工具,哪有心力整合全國專業人士力量發展國家運動?而且原設計好的制度是全國單項運勳協會、各縣市單項運動協會、各鄉鎮市區單項運動組織,從上到下逐級推廣,但主司全國各單項運動的世界總會的對口單項運動總會,只不思如何在全國各縣市各鄉?市區建立組織,反而運用人頭個人會員及不按時召開會議,將異己人士逐出全國單項運動總會,致其自立門戶,分散力量,而主管的內政部及體委會也不聞不問。這些問題才是行政院劉院長及體委會主委應關心之事,自己職權上應為之而不為,卻斥資四年12億要振興棒運,倘使組織制度不改,這種錢花下去,恕本席直言,還是會石沉大海,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