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1

[工務]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三讀通過後,同一張使用執照之建物有一半經鑑定是海沙屋,另一半屋主不肯鑑定,問題該如何解?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建管處長 
質詢題目: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三讀通過後,同一張使用執照之建物有一半經鑑定是海沙屋,另一半屋主不肯鑑定,問題該如何解? 
說  明:

一、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已於97.11.5經議會三讀通過,惟僅見其中條文有強制拆除規定,未見有強制鑑定之規定,有民眾質疑此辦法不夠完備,無法解決其面臨之問題。

二、該民眾向本席陳情表示,其有所有權之建物係一雙拼五樓建物,同一側之五樓都已鑑定為海沙屋,另一側建物,據悉已漏水嚴重,卻所有權人不願面對事實,本來還有一兩戶願意鑑定,但被鄰居反說服,若鑑定為海沙屋的話恐房地價格直直落,導致不肯鑑定者達一半,讓陳情人受困,無法適用剛通過之條文。

三、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本市輻射污染建築物於發現污染時之年劑量在一毫西弗(○.一侖目)以上者,主管機關即須組成鑑定及處理委員會,進行鑑定及評估其宜予施以改善或拆除重建。爰引前述法條精神,請問貴處: 

1、建物有一半經鑑定係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其餘所有權人不願鑑定,應如何辦理? 

2、若建物有三分之一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餘三分之二所有權人不願鑑定,又該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