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6

[交通]有關小客車為附掛750公斤以下拖車,而加裝於前車後下方之拖車架,致需辦理前車變更登記,請提供本國與歐美日韓各國辦理規定之區別。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十六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產業發展局長、商業處長 
質詢題目:光華新天地大樓應統一規劃商家向外擺設之範圍,還給民眾一個順暢整齊的消費動線。 
說  明:

一、光華新天地大樓自97.7.19開幕迄今已兩個多月,不但成功帶動原有光華商圈的消費人潮,並成為國外觀光客來台灣的必到景點,實是台北市的驕傲,本席在此予以鼓勵。

二、然而,本席近期屢次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光華新天地大樓內的商家,屢屢將商品陳設於走道上,影響民眾行走之動線,而各店家陳設之範圍不一,使得新設立之3C大樓宛如路邊攤一樣雜亂,且週末假日人潮眾多,亦可能因動線受阻造成推擠而使民眾毀壞陳設在外之商品或導致消費民眾受傷,若果真發生,豈非天外飛來一筆橫禍,讓民眾無辜受害!

三、本席曾於第十屆第三次定期大會財建部門質詢及96.5.15書面質詢時提出比照日本商店街之模式,建議未來規劃商圈時,可統一於走道地面上劃設商家向外擺設之範圍(日本係以不同顏色之地磚作為分界),不但能美化商圈消費環境,騰空民眾行走動線,更便於主管機關管理,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然自本席質詢迄今,市府相關單位仍無動於衷,方有上述民眾陳情之事項產生,令人十分遺憾。

四、因此,本席強烈建議,應儘速於光華新天地大樓走道統一劃設商家向外擺設之範圍,倘有礙消防通道安全者,更應嚴格執行通道淨空,以營造明亮整潔之商圈環境,創造民眾、商家及市府形象的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