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10.14

[財政建設]在長安東路、林森北路、南京東路、新生北路所圍地區(中山區正義里屬「住三」),台北市政府究竟在何時准了多少家「酒店(無陪侍)」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其為何能准,理由何在?對同屬此一里內範圍之其他同樣業者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能否獲准?倘不被獲准,其理由何在?同一地段 (住三)巷內有准有不准,公平嗎?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十四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建設局長 
質詢題目:在長安東路、林森北路、南京東路、新生北路所圍地區(中山區正義里屬「住三」),台北市政府究竟在何時准了多少家「酒店(無陪侍)」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其為何能准,理由何在?對同屬此一里內範圍之其他同樣業者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能否獲准?倘不被獲准,其理由何在?同一地段 (住三)巷內有准有不准,公平嗎? 
說  明:

一、台北市政府於本(81)年七月公告將右述長安東路、林森北路、南京東路、新生北路(中山區正義里)所圍地區(八.九九公頃)由原來住三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符實際及讓業者有機會合法化,將之公告欲變更為商業區,公展期間並無人提出異議,刻正於台北市都委會審議之中。未料台北市政府卻又於同時(七月一日)起宣佈九月一日起開始強力站崗取締林森北路違規業者(包括此一即將變更為商業區之整個正義里)。 

二、右述四條馬路所圍地區中山區正義里全部,相關業者向台北市議會陳情,希望政府在輔導本地區業者合法化之前暫緩取締。由本席受理,並於八月六日、十月八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及九月二日連辦五場「會勘協調說明會」,由政府向業者說明如何合法化之法令依據及標準,並由業者提出申請困難點,求政府協助克服。 

三、經業者歷歷指出問題點,如:市府以業者違規經營「酒店」取締,業者欲以「酒店(無陪侍)」申請證照合法化,卻遭市府以「酒店」組別未定未能准許,需送台北市都委會審議決定,致令所有申請證照合法化之案件仍在原地踏步,對於如何輔導業者合法化均無具體回應。但市府之強力站崗取締自九月一日起由林森北路沿街大馬路進行則無間斷。甚至於提前於九月二十一日進入右述正義里整個里內巷道中對全無證照者進行強力站崗取締,全無證照者(其實申請案都壓在市政府)全部自行停業以為配合,期望市府早日協助其等業者合法化,未料自七月底至今二個多月,市府對於相關法令仍無突破,導致所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申請均無下文。而自行停業之業者除了等待證照核發下來外,也在背負著停止營業之一切損失。 

四、正在業者對市府如此要取締,而申請證照又無組別予以退件之時,卻意外得知本中山區正義里內(屬住三),已有二家以上已取得「酒店(無陪侍)」之營利事業登記證。為此全體業者居民均相當不能瞭解為何屬同一地段(住三)之少部份人可有「酒店(無陪侍)」營利登記證,而經營方式面積大小都無二致大部份業者均無法獲得,直指市府如此准駁,有何準據?並一再表達業者等不平的聲音。 

五、據聞市府即將進行證照不全者之強力站崗取締,業者對市府倘真如此決定,將有反彈,肇因於不是業者不辦理合法證照之齊全,而是市府迄今未能決定組別如何歸屬,供業者申請。對於一個地區即將被變更為商業區使業者合法化之前,在業者依現行規定申請證照合法化,卻因政府內部遲遲決定不下而不予准許,卻將一切停止營業之責任歸屬於業者,而政府又出現同一地段內有准照的案例,民眾豈無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