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10.15

[財政建設]台北市議會在審議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度台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時,於審議意見綜合決議第二十點決議為:「鑒於預算書內,每以市府之要點為法令依據,請台北市政府及其所屬各單位所訂頒之各項『要點』,應於公布後送本會備查。」未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案執行?迄今為何本會均尚未收到市府有關訂頒「要點」的備查案。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十五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法規會主委 
質詢題目:台北市議會在審議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度台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時,於審議意見綜合決議第二十點決議為:「鑒於預算書內,每以市府之要點為法令依據,請台北市政府及其所屬各單位所訂頒之各項『要點』,應於公布後送本會備查。」未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案執行?迄今為何本會均尚未收到市府有關訂頒「要點」的備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