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11.09

[財政建設]請考慮在全市所有或選定營利事業門口設計張貼一種標記,凡營業證照齊全且其所營事業項目與證照相符者,均發給特設標記張貼門口,以供消費者選擇識別消費,並藉以導正違規商業走向合法化。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九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 
質詢題目:請考慮在全市所有或選定營利事業門口設計張貼一種標記,凡營業證照齊全且其所營事業項目與證照相符者,均發給特設標記張貼門口,以供消費者選擇識別消費,並藉以導正違規商業走向合法化。 
說  明:

一、近日行政院一聲令下,台北市亦大事取締違規商業,激起人心惶惶,政府除了取締,也應大力輔導違規業者走向合法化。 

二、在取締與輔導的過程中,本席以為廣大消費者大眾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假使透過特殊標記之識別,讓消費者選擇營業證照齊全及營業項目相符之業者前去消費將可間接鼓勵業者申請證照合法化。 

三、依前所述,以目前狀況消費者縱然有心選擇合法業者購買消費,也因標示不明而不可得。本席自從政府開始取締違規商業以來,每次到餐廳等場所消費,便要思考及擔心這是否為一家證照合法之餐廳等,但也不知從何問起。更有甚者,本席也擔心議員或官員在一家餐廳的消費,遇到熟朋友,讓一般市民朋友以為有議員、官員在消費,一定是合法餐廳場所,倘該餐廳場所不是合法的豈不助長了不合法場所的合法形象?而我們的議員及官員和市民又如何去判決合法或違規? 

四、自從政府開始取締違規商業以來,本席遇到餐廳等營業場所新開業寄來帖子,已往認為是喜事一樁,鏡屏中堂送往祝賀,目前則需思考它是否為一證照合法業者,也未知建設局能否提供電腦電話查詢業者是否證照合法? 

五、為此,建議政府能考慮本席如質詢題目之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