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6

呼應市府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爭機車族停車權益及行人行的安全和尊嚴。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六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議員 
質詢對象:警察局、交通局 
質詢題目:呼應市府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爭機車族停車權益及行人行的安全和尊嚴。 
說  明:

一、針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宣佈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本席深表贊同,但據報載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指出市府將機車格設在人行道,一邊收費,一邊取締,質疑交通局劃設機車格之目的是用來誘人違規。

二、本席以為機車族及行人權益都應並重,彼此間應有規範來保障其己身之權益。據95年度台北市統計年報機車(包括重型及輕型)總數即達104萬6千多輛,台北市地小機車多,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為因應廣泛機車族停車需求,市府才會在人行道劃設機車停車格,本席還又主張應將建物騎樓邊有人行道者機車退出騎樓,在人行道上劃設機車格,騎樓淨空供行人通行,所爭取者就是爭機車族停車權益及行人行的安全和尊嚴。

三、民國91年本席曾獲民眾陳情行在人行道遭騎上人行道機車搶劫,得逞逃逸,當時本席認為行人安全茲事體大,遂向馬市長提出書面質詢,要求市府要加強宣導並取締機車騎上人行道,市府警察局也回覆本席將嚴加取締告發機車騎上「騎樓地、人行道」,並全面加強宣導,也呼籲市民記下違規車號提供警察機關查處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行的安全。 

四、本席主張機車停車權益和行人行的安全在天平上是應平衡的,雖然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表示機車格設在人行道,機車騎士會騎上人行道為的是準備熄火停車,騎士自然會降慢速度騎上人行道準備停車,但本席認為人行道比一般道路高,實際上機車要騎上人行道不可能降慢速度,反須催油上行道,此一時刻才是對行人安全最有威脅,本席以為該基金會的說法太偏頗,其質疑交通局劃設機車格之目的是用來誘人違規之說本席更要幫警察單位駁斥。

五、人類能和平相處立基於互相合作、互相尊重,行人在被劃機車停車格剩餘人行道空間行走,尊重機車族停車尊嚴;機車族熄火後才遷上人行道之機車停車格,尊重行人安全,如此成就和睦社會。

本席支持警察局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也呼籲並相信機車騎士應會為尊重行人安全忍耐牽車之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