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30 [民政]請問本市依內政部90.9.28修正之「未辦理登記寺廟補辦登記作業要點」而獲准補辦登記之寺廟有多少?其明細。當時有申辦而未准者有多少家?目前全市未辦登記者還有多少家? 臺北市議會第十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民政局 質詢題目:請問本市依內政部90.9.28修正之「未辦理登記寺廟補辦登記作業要點」而獲准補辦登記之寺廟有多少?其明細。當時有申辦而未准者有多少家?目前全市未辦登記者還有多少家? 說 明: 一、該要點第六點規定實施期間為90.4.1~91.3.31為期一年。 二、該要點第四點第二款也規定「利用民房、國民住宅或公寓大廈之建築物供奉神像者」應屬不能補辦登記。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