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11.25

[工務]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案,請儘速至遲於明年六月底前依法定程序審議通過公告實施。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長、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質詢題目: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案,請儘速至遲於明年六月底前依法定程序審議通過公告實施。 
說  明:

一、本市自民國四十五年公告本市舊市市區都市計畫以來,除配合民國五十七年改制為院轄市,將鄰近六鄉鎮納入本市轄區後擬定台北市綱要計畫而為全市都市計畫外,僅於七十一年九月辦理全市土地使用分區(保護區、農業區除外)通盤檢討之工作,並於七十九年九月十三日公告實施。至今,台北市已由民國五十七年一六0萬居住人口發展至二七0萬人口,其日間活動人口已達約四五0萬人,故為因應目前及未來都市發展之需,亟待透過全市性主要計畫通盤檢討之作業,以指引未來都市整體發展架構,而商業區通盤檢討則為主要計畫中土地使用分區檢討最重要之一項,也是關係本市產業結構改變,提昇本市都市位階之重要工作,「更是解決長期以來本市違規商業,違規使用的一項重要方法。」 

二、本案已由台北市政府於八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以(八一)府工都自第八一0一二五五五號函公告六十天,並於同時函送台北市都委會審議在案。 

三、自該案公告期滿迄今已近半年,未知全案有否可能在八十二年六月底以前依法定程序完成一切審議通過並正式公告實施? 

四、政府最近大力掃蕩違規商業,對某些特定路段不遺餘力,而該路段業者,正引領企盼都委會儘速審議通過公告實施,以使違規商業減少,而合法商業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