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01.07

[財政建設]請市府針對違規使用之行業及公共場所,加強清查工作,並定期檢查各場所之消防設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年一月七日
質詢議員:江碩平、秦慧珠、林晉章、李仁人、楊實秋、陳炯松、馮定亞
質詢對象:黃市長大洲
質詢題目:請市府針對違規使用之行業及公共場所,加強清查工作,並定期檢查各場所之消防設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說  明:
  
一、六日晚台北市重慶北路「天龍三溫暖」因違規使用發生大火,燒死十八名民眾,充分暴露市府對違規使用之行業與公共場所,未盡監督之責。 

二、近二月來,市府一再對八大行業進行逾時營業之臨檢,卻忽略八大行業之消防安全設施之檢查,顯然政府在執行政策上有所偏差。 

三、根據78年全年發生的火災數統計,台北市78年共發生一一二三件,死傷共一九○件〈死亡四十件,受傷一五○件〉,平均每月近一百件,而台灣省78年〈不含北、高兩市〉共計三八六七件,足見台北市的火災數比例居全國之冠。 
  
四、針對「天龍」慘案,市府應儘速查明原因,處分有關失職人員,以向市民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