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5

議會在民國85年市府總預算案,在社會局部分有附帶決議:「由於老人休閒活動場所不足,社會局應主動爭取...,並在現有公園達一定面積以上者社會局應主動提出興建老人休閒活動設施計劃。」請問十年來執行情形如何?  

臺北市議會第九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廿五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社會局長 
質詢題目:議會在民國85年市府總預算案,在社會局部分有附帶決議:「由於老人休閒活動場所不足,社會局應主動爭取...,並在現有公園達一定面積以上者社會局應主動提出興建老人休閒活動設施計劃。」請問十年來執行情形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