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車禍出人命,違規停車負法律賠償責任!
小心!
台北市地小人稠車又多,有些民眾為圖方便將車停在人行道上或騎樓上,逼使行人無行走空間,很不道德。這些圖一時方便的民眾要小心了!林晉章議員接獲市民陳情養工處維護馬路不周致家人車禍致死案例,請求國家賠償中,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違規停車』在人行道上為行車事故『同案肇事原因』!也就是未來國賠案確定,該違規車主將會被以同案肇事原因要求負擔一定比例賠償責任。
去年11月,本市林姓眼盲的老先生由其妻子攜手前去大稻埕碼頭散步運動,原走人行道上,卻有一輛汽車垂直停在騎樓及人行道上擋住去路,兩老只好改走到馬路上,同時,一個年青機車騎士不巧駛過馬路上一塌陷坑洞摔倒,機車滑倒撞死老婦,老先生骨折,至今仍坐輪椅辛苦復健!老先生全家人都非常哀痛,指責政府馬路維護不週,道路管理不當,致使天倫夢碎,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地方法院檢察署囑託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本案肇事原因,違規車主在車鑑會調查時的說詞是:「我只是停車下貨,且肇事處約在我停車右前方3尺遠,我車後方還可通行,但多寬我並不知道,我認為本事故跟我停車沒有關係」,惟車鑑會參照警方事故現場圖所示,違規車違法垂直停於騎樓人行道阻絕行人之正常通行,以致該二位行人改道走至道路上時發生事故之情形推論,依規定,汽車不得在人行道上停車,『違規車主違規占用人行道之行為,同為本案肇事原因』。
本案林姓陳情人雖然向政府提出國家賠償之請求,但同案之違規車主被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認定為同案肇事原因,該車主就已難逃分攤賠償責任!且已被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林晉章議員接受林老先生家人陳情提供必要協助,強烈要求各該局處認錯並應負起相關責任之餘,更呼籲『停車民眾要特別小心』,切勿圖一己之私,將自己的方便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有無天譴不說,和停車費相較之下,招惹巨額的賠償負擔實在不划算!
林晉章議員要求交通局、警察局藉此案例廣為週知違規車主責任,避免憾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