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晉章議員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六日
另類詐騙:假違建查報公文、拆除通知單事件
電話詐騙集團被警政署列為重點破案項目,尤不能斬草除根,現在又有騙徒出新花招!
有市民出示二紙公文向林晉章議員陳情遭查報違建,請林議員協助查明,該二文如下:
1、95年3月2日北市工建字第09450475500號工務局函,局長陳威仁。
2、95年3月10日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第三區隊所發之建管處預拆通知單。
林晉章議員接到陳情本來發文要辦會勘以釐清查報疑義,查報隊回電話謂並未查報,毋需會勘。林晉章議員聽聞之下頗為震驚,居然有人膽敢假冒市府之名,發出假公文,此事若不詳查究辦還得了?若任憑發展下去,豈不是有更多市民受騙遭殃?!
林晉章議員認為該2公文有下列疑點:
疑點一:編號09450475500號函之公文文號「094」是工務單位94年度的公文編號,並非屬95年度。
疑點二:95.3.2之公文所署名之工務局局長名字竟然是陳威仁,惟94年 12 月20日莊武雄即已接任局長迄今,陳前局長早就在94年年底升任台北縣副縣長。
林晉章議員為更詳盡求證,遂用該假查報公文文號09450475500,未提95.3.2發文日,向建管處調公文,公文來了,證實是有09450475500號發文字號,但是發文日是94年12月19日,且真公文的違建地址和95.3.2之假查報公文地址根本就不同。
疑點三:預拆通知單,通知單上所載地址和95.3.2假公文地址門牌號碼僅有一字之差,蓋有建管處第三區隊隊印及小隊長簽名,但經查查報隊,也回報說通知單上的地址沒查報,陳情人收到95.3.2工務局假公文後沒多久該預拆通知單即被陳情人在信箱發現。
林晉章表示本市地狹人稠,常有市民極想增加居住空間,就搭蓋違建,導致違建林立,市政府為維持市容景觀,抓不勝抓,違建就像野草一樣除不盡,市政府遂制定違建查報作業要點,將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的違建列入分期分類管理,所以台北街頭的建物有合法的、也有民眾俗稱「合法的違建」亦即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的違建,也有一些尚未被查報的違建物,查報隊在得知有違建後,會先去現場照相蒐證做認定後再開立查報函。
林晉章議員指出違建問題不但市府頭疼,市府雖然訂定查報要點,但老百姓大多數不知道,即便知道,執法建管處人員對條文的解釋偶和立法意旨有落差,為釐清查報疑義身為民意代表也疲於應付。
林晉章並表示,一般而言,民眾興建違建都花費不貲,甚至於還有人為改善居家環境不惜貸款興建違建(包括遮雨棚),一旦被查報認定為違建後後就必須拆除,使得屋主痛苦不堪,故假查報單之事件應是騙徒利用人性弱點意圖混水摸魚,真是可恨!
因此,林晉章議員今天特別在工務部門提出質詢,要求工務局、建管處、政風處、警察局等單位積極查辦以揪出不法騙徒送法嚴辦,並呼籲民眾小心!不要上了假查報公文的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