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晉章議員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五日
地下油行拆愈多,抽油檢測不合格率反愈高!怪現象?
加油站加油,油品不良,倒霉市民遭罰!
市民陳情:有市民接到環保局通知要檢測公司車輛排煙及油品,就依通知單上指定時間和地點前去受檢,排煙合格,抽油送檢,不料事後環保局以其油品不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開出罰單,罰5000元!該市民非常氣憤,向林晉章議員陳情表示貨車的油品都是在合法的加油站購得,陳情人罵如果油品品質不合規定,那麼他就是政府管理油品不力的受害者!
陳情人表示是接到環保局通知單去接受檢查,如果購買不良油品在先,難道會笨到不知趕快換裝合格油品受檢嗎?
環保局依據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及油品檢測計畫:
據林晉章議員向環保局查詢抽查油品始末,環保局表示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執行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工作計畫書之「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及油品檢測計畫執行」,以達「督促車輛使用人」加強車輛維修管理,與教育車輛駕駛人正確操作觀念進而減低車輛黑煙排放之污染,有效改善本市空氣品質。
環保局竟只對駕駛人公會宣導卻未普及所有車輛使用人:
針對環保局之說明,林晉章議員以為既然計畫的立意是要教育「車輛使用人」,環保局執行該計畫前就應該做宣導,環保局回答有辦宣導,對象是駕駛人工會,林晉章一聽很是驚訝,駕駛人工會會員大都是貨車司機,而該檢測計畫執行對象是車輛使用人,車輛類別何止貨車而已,林晉章質疑環保局宣導對象本末倒置!環保局拿駕駛人工會當樣板,卻置更大多數的車輛使用人知的權利不顧,林晉章議員斥環保局閉門造車,真是官潦!
陳情人有一連串收據可證確在合格加油站加油:
陳情人表示公司小本經營,靠小貨車送貨,小貨車是公司珍貴資產,為維護小貨車的長期使用年限,一定到合法加油站加油,他不想讓貨車因為使用地下油行劣級油品減損車輛使用年限,陳情人並出示一連串收據證明所言為真。
排煙合格,抽油檢測不合格:
陳情人表示不知被環保局盯上原因,但依抽檢通知到指定場所內湖檢測站,先接受柴油車排煙檢測,當場「檢測排煙是合格」的,檢測站再抽其貨車油箱的油,分成3小罐,一罐送檢測,一罐車主保存,一罐由內湖檢測站留存。陳情人原本篤定以為是在加油站購買的應可通過檢測,料想不到竟然收到油品不合格罰單。
陳情人問未來何處加油去?
陳情人不服提起訴願,被要求提供抽檢前後的加油站收據舉證,陳情人原本提供2張收據證明,環保局認為不夠,請其提供更多收據來證明,陳情人雖然無奈但為洗刷冤枉只好勉力而為,幸好被抽檢車是公司車,費用報稅,收據得存,然而陳情人不禁要問合格加油站的油不合格,以後該去哪裡加油呢?
建設局力拆地下油行卻為何油品抽查不合格率反上升?
林晉章議員根據環保局提供的資料及媒體刊登建設局拆除地下油行的報導,一些疑問不禁油然而生。
按環保局提供之稽查資料林晉章議員製作比率圖表,顯示95年度較94年度不合格率升高約18.76﹪左右:
年度 抽油比對件數 送驗件數 送驗比率 不合格件數 不合格率
94年 6983 573 8.20% 30 5.24%
95年1-4月 1447 46 3.18% 11 24%
然而,據95.5.11報載,建設局從88年開始查緝地下油行,分別取締沒收,最後一家於昨天法院強制執行拆除,林晉章議員質疑地下油行拆愈多,抽油檢查不合格率卻愈高的現象不合理!
林晉章議員對環保局送驗件數比率送驗比率是下降以及送驗的案件依據標準不解?
建設局查察地下油行之依據:
林晉章議員再問建設局如何查察地下油行,建設局表示依民眾檢舉或市府人員主動發現,行蒐證動作之後再認定是否違反石油管理法,該法第十七條規範經營汽油、柴油或供車輛使用之液化石油氣之零售業務者,應設置加油站、加氣站或漁船加油站。但石油煉製業、輸入業或汽、柴油批發業供自用加儲油(氣)設施業者或非供車輛使用汽油或柴油之零售,不在此限。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經營汽柴油車或供車輛使用之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務,供銷售或自用之石油製品及所使用之加儲油(氣)設施器具沒入之,罰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建設局表示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認定必須是當場抓到油槍嘴插入他人車輛油箱之具體行為才算是地下油行,至於超量儲油無買賣事實者則是警察局的社會秩序規範。建設局並表示外縣市曾有遭取締者,向經濟部訴願,經濟部就是認為須有銷售具體事實才算違反第17、第40條規定,致執法單位敗訴。
林晉章議員不滿:
林晉章議員表示既然地下油行之認定都須有具體銷售事實做依據處理;反觀我們的小市民既無專業知識,亦無專業設備來檢測向加油站所購之油是否不良油品,林晉章不滿此種只拍蒼蠅不敢打老虎的心態,豈是父母官應有的行政作風?!
林晉章主張不應該對「車輛使用人」開罰:
針對排煙檢測及抽查油品不合格案件,林晉章議員認為應該由環保局和建設局主動合作查緝不良油品供應者,並公布名單,以免不知情的民眾倒霉被罰!林晉章並要求環保局立即停止隨機的抽油檢測計畫,現階段應僅限定抽油對象為在地下油行加油之車輛,相關局處先拍完蒐證錄影,再尾隨抽油檢測(基於地下油行的油不一定不合格的假設),若油品檢測結果不合格再處罰車輛使用人,否則不應該對車輛使用人開罰!
林晉章議員在質詢議場問環保局長,能不能保證抽油檢測過程中抽油管或容器是原封?有無受到污染?林晉章為要一併釐清送驗件數的依據,告訴環保局長林晉章質詢完畢立刻至現場勘查,林晉章並電請陳情人到環保局的檢測站。
現場會勘小插曲:
陳情人駕車至內湖檢測站說明當日檢測情形,檢測站出示新抽油管表示不回收使用,一律用新管,存油瓶罐使用新瓶,無不良油品污染之虞,陳情人表示去年抽檢當日並未注意也不知要注意抽油管及瓶罐新舊。
檢測站人員為說明送驗依據,又幫陳情人的車抽油一次,容器是紙杯,抽油後,檢測人員表示此次抽油油色較濃,恐須再送驗,陳情人表示送驗就送驗,是在合格加油站所購,檢測人員並將裝油紙杯放在檢測站的5瓶樣本前比對,該5瓶樣本分別為1瓶高級柴油、2瓶顏色不同的混合油,及2瓶顏色濃淺不一的漁船用油,今日抽油油色和混和油類似,但林晉章議員懷疑紙杯白底色會導致色差,要求改用玻璃杯,改用透明無色玻璃杯後,陳情人的車用油就和高級柴油無二致。
會勘現場環保局股長表示,若車輛使用人曾經加過一次不良油品,就須要加40到50次的高級油品才能稀釋到合格狀態,但林晉章議員認為目測依據不夠科學不打緊,林晉章認為檢測結果不合格應先將結果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有機會申辯,而不是一味處分罰款,把老百姓當賊看,市府不該官潦!林晉章要求環保局應積極將檢測結果送經濟部及建設局去查不良油品來源。
建設局說明加油站抽檢情形
建設局王科長表示去年經濟部曾對全省加油站油品品質抽檢,台北市被抽檢50家,全部合格,有33加未抽檢,今天議員質詢後王科長請教經濟部能源局,該局回應王科長表示若有疑問標的可提供納入95年查察。
林晉章籲勿為難小市民
林晉章議員強調經濟部、市政府建設局、環保局更應保證加油站所售油品一定是合格的,除非在不良油品商行現場抓到,千萬勿為難小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