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日
機車行駛環境惡劣,歧視騎士沒尊嚴!
母親的牽掛,政府知影嗎?
林晉章議員之交通安全進行曲: 縮減車道寬度→無機車穿梭空間→多出車道→機車安全→汽車安全→建立騎士尊嚴→父母安心→市府效能優林晉章議員最近聽到一些有關機車騎士的心情和心聲:
1、大學生:為了安全,不想在車陣中穿梭,騎機車在車道上跟隨汽車前進,卻被後面汽車頻頻鳴喇叭,不知機車走在此種車道上是不是名正言順?一陣不好意思,只好又縮回車道最右邊,和最右邊的停靠計程車、公車、私家車爭道,膽顫心驚,感嘆平平都是車,怎麼差那麼多,機車歧視(騎士)沒尊嚴!
2、A母親:騎車不要超速,不要穿梭車陣,要注意安全!每天叮囑心肝寶貝,不知小孩煩不煩?騎車安全,母親牽掛著,孩子知不知道?政府知不知道?
3、B母親:告訴女兒的男朋友,儘量不要騎機車,騎機車不安全,以前女兒出車禍斷腿,我的魂都嚇飛了,心好痛啊! 4. 汽車駕駛的母親:機車任意穿梭車道,撞到汽車,汽車駕駛卻被以「應注意前方未注意」負肇事責任,既無辜又無奈啊!
當林晉章議員接獲此類陳情時,父母愛子女的牽掛,守法者的無力感,讓也是身為父母的林晉章議員感受同樣深刻。
林晉章議員表示對於騎乘機車安全早就已付予關心並且向交通局做出具體建議,然而交通局並未形成政策,致令迄今機車行駛環境仍然惡劣,機車騎士無尊嚴。
林晉章議員表示本市交通問題一向都是執政首長最重視的課題之一,自民國92起就以「為杜絕機車穿梭汽車車陣」為題目,要求市府「縮減車道寬度為遊覽車身寬度」,林議員指出縮減車道寬度用意在「不提供」機車「穿梭空間」,自然而然機車無從穿梭,又林晉章議員為爭取機車行的空間和安全並建立機車騎士的尊嚴,要求交通局擴大宣導告訴汽機車駕駛將行進中的機車視同一部汽車,請汽車駕駛尊重機車為一部汽車,彼此在車道上循序前進,如此一來交通的安全性秩序面就一併兼顧妥適,然而遺憾的是,言者諄諄,卻交通局聽之渺渺,輕忽此建議的重要性仍未納入政策全面執行。
林晉章議員認為如果交通局認同並採納上述建議,當可為棘手的交通為題獲得下列成果:
1、交通安全及秩序有效提昇。
2、因縮減車道寬度可多出一車道,擁塞的車流量可因多出的車道獲得疏解。林晉章議員為期迅速及有效達成共識,將目前道路形態大致歸類為三種,並規畫機車在該三種道路之行進處境: 1. 有安全島分隔之快、慢車道,例:仁愛路: 快車道:汽車專用 慢車道:汽、機車混駛 2. 無安全島分隔之快、慢車道,例忠孝東路: 汽、機車不分道,混駛。
3、有設置禁行機車道之道路: 機車只能行駛禁行機車道以外道路,機車仍和汽車交織。
機車在上述三種車道中行進應被汽車駕駛視同為一部汽車,跟在機車後方行進的汽車駕駛不應鳴喇叭驅離機車,再進一步言,若將車道縮減寬度,自無機車穿梭空間,當然汽車駕駛也就不得不將機車視同一部車,機車騎士的尊嚴也就因而建立。相同的,汽車駕駛也不會因為機車穿梭發生擦撞事故,也就不用負起應注意前方未注意之責任,豈不兩相平安!
林晉章議員長期關注市民行的安全,每逢出國必定觀察其他國家的交通設施和管理,亞洲有日本,歐洲有英國、德國,都是車道寬度設計得宜剛好就是一部遊覽車的寬度,其他車輛無穿梭空間,車輛行進秩序非常良好,林議員認為它山之石可以功錯,別人「能」,我們應該也要「能」!要求交通局將縮減車道寬度納入本市整個改善交通政策的一環,林議員並且要求在全面縮減車道寬度之前,應擴大宣導讓全民知道:機車視同一部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