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4

[財政建設]驚!瓦斯公共管線遍佈我家!安全誰負責?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四日

驚!
瓦斯公共管線遍佈我家!
安全誰負責?

 93.4.14 林晉章議員接獲市民陳情其大樓瓦斯公共管線都在其宅天花板裡面,瓦斯公司不但不將瓦斯幹管遷移,還向陳情人收取整理部份幹管線路費用及偵測器、自動遮斷器設備等高額費用,陳情人除了很無奈地付出高額費用,還仍舊生活在恐懼中。 

 因此為謀求解決陳情人問題,林晉章議員邀請建設局、消防局、建管處(使管科)、大台北瓦斯公司等單位於95.4.14上午10時正辦理現場會勘。 

 陳情人表示於94年8月購得2樓房屋,裝璜時發現天花板藏有瓦斯幹管,遍佈穿越,再分管3樓至11樓,轉彎接縫處達12處之多,裝璜時發生瓦斯漏氣,有夠嚇人!陳情人擔心若逢熟睡不察,或天災地變,瓦斯漏氣,必死無疑,為期解決不定時炸彈,陳情人請瓦斯公司遷移幹管至大樓管路間或室外牆邊,陳情人生氣表示經申請後瓦斯公司不肯遷移,僅將部份暫移至其屋內走道上方,部份仍留在臥室內,陳情人退求其次為求安全起見,請瓦斯公司裝置偵測器、自動遮斷器等設備費用,瓦斯公司要求陳情人自付遷移管路及設備費用,陳情人百般無奈,若不允,瓦斯公司就不做,迫於裝璜期限,陳情人委曲地付了35萬多元。 

 陳情人不滿瓦斯公司將大量管線裝在室內天花板內,雖然瓦斯公司稱係配合當年建商要求的,但林晉章議員認為瓦斯公司應以專業本位考量安全性,怎能不顧民眾生命安全反而被建商綁住呢?瓦斯公司表示天然氣的使用是很安全的,但林晉章議員表示安全問題不能空口白話,更何況殷鑑不遠,數日前,香港才發生瓦斯外洩氣爆,造成一死九傷的嚴重慘劇,數年前的一個春節,台北縣也曾發生瓦斯氣爆毀損多棟建築物慘事,因此,林晉章議員認為瓦斯安全問題非同小可,要求相關單位應加強檢討瓦斯安全管理問題。 

 林晉章議員在會勘現場問建管處對瓦斯管線之管理規定,建管處使管科與會人員表示建管處發使照是依據竣工圖,以平面圖說列管,核發使照不一定須要瓦斯管線配置圖,住戶都是要進住時向瓦斯公司申請接管的,建設局王科長表示建物之管路部份係依建築技術管理規則,只規定水電管線部份,瓦斯接管部份住戶要進住時才向瓦斯公司申請接管,本案是當初建築師以大坪數使用,用本案2樓頂板集散公共管線,未比照一般用戶由地下管道間配置公共瓦斯管線,科長並承認瓦斯管線之管理是有漏洞,如何讓住戶能安心使用是未來要努力的。消防局表示本案是有危險之虞。 

 瓦斯公司會勘代表黃協理表示原2樓非住家使用,若要變更公共管線路徑,須要全體住戶同意。 

 林晉章議員一聽到相關局處說明煞是吃驚並且震怒,原來瓦斯安全管理竟然沒有權責機關,政府竟不負責任的將瓦斯安全全部交給瓦斯公司一手包辦,真是匪夷所思。林晉章議員強烈表示民眾生命財產息息相關的瓦斯安全管理絕對不容呈現真空狀態,要求相關局處一定要研擬出解決方案並協助陳情人解決相關問題,林晉章議員也要求建設局儘速清查類似此種不定時炸彈的公共管線者究竟有多少?政府應本於照顧百姓生命安全儘速協助改善之。大台北瓦斯公司表示願意協助陳情人和大樓住戶溝通協調變更管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