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03.22

[教育]為推廣全民體育,對於代表台北市參加全國各單項體育協會所主辦之全國性單項比賽獲得優勝之選手及本市各單項體育委員會可否給予實質上與精神上之獎勵?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廿二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洪濬哲
質詢對象:教育局長
質詢題目:為推廣全民體育,對於代表台北市參加全國各單項體育協會所主辦之全國性單項比賽獲得優勝之選手及本市各單項體育委員會可否給予實質上與精神上之獎勵?
說  明:
  
一、推廣全民體育乃全國一致之目標,惟多年來我國體育競賽在世界各項比賽中,仍鮮有出人頭地者,究其原因乃體育運動人口不普遍,而體育運動人口之不普遍乃各項推廣不力所致。 
  
二、按推動本市各種單項運動之工作,係由教育局所督導之台北市體育會所轄之各單項運動委員會所負責。惟據反應,身為負責督導之教育局對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之關懷與鼓勵太少,導致推動成效不彰。 
  
三、按由全國各單項運動協會選拔出來代表我國赴外參加世界杯各種單項運動比賽者,均由教育部負責督導之中華奧會與以各項補助,其獲優勝歸來者,並由教育部訂頒辦法發給諸如國光獎章等榮譽及獎金,以為鼓勵。 
  
四、反觀負責推動基層活動之本市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其選拔出來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性各單項運動比賽者,不只是體育會無如中華奧會之各種補助外,代表本市獲勝回來之各單項委員會及個人也未聞有教育局給予如教育局頒之各種實質與精神之獎勵,故如何以能談到全民體育之落實至基層? 
  
五、縱或本市已訂有代表本市參加台灣區運動會優勝者之獎勵辦法,其辦法或代表我國參加奧運、亞運獲勝之獎勵精神有一致之效。惟對於前述參加全國性單項運動比賽優勝者之獎勵則付之闕如。 
  
六、為落實推廣全民體育,敬請教育局長與以慎重考慮制定各種獎勵辦法以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