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5

[民政]審核條件驟變,代賑工無活路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元月二十五日

審核條件驟變,代賑工無活路

    在股市交易評論中有所謂的「賺指數,賠差價」;在社會基層討生活者當中,有清寒戶因政府突然調整土地及房屋上限致失去代賑工資格,生活頓失依靠,陷入愁雲慘霧困境。年關將近,更形可憐!有市民張女士、吳女士向台北市議員林晉章陳情代賑工資格遭取消,生活恐無以為繼,尋求協助,為此,台北市議員林晉章於95.1.25邀請社會局、地政處、稅捐處召開協調會看能否撥雲見日。 

 以下是兩位女士的故事及心聲: 

故事1: 

    張女士家中清寒,夫中風,兒子無業,有內孫2歲,女兒嫁出,外孫有2,女兒無力照顧娘家,張家本來有清寒戶資格,做代賑工,賺取微薄薪資維持全家生計,突然於94年底接到區公所通知自95.2.28起取消其代賑工資格,原因為其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6,864,660元,超過650萬元之規定,張女士表示有人說賣房屋就沒問題啦!張女士難過得表示房屋是十幾年前購買做棲身處所,不管土地公告現值是否調高,其又不能變現用,現反而已因看不到的土地公告現值的調高導致其看得到的代賑工資格被取消,一家人生活頓失依靠。 

故事2: 

    吳女士家境亦不佳,其夫已去逝4年,女兒還要2.5年才畢業,吳女士之弟為中重度精神病患,其弟雖和吳母自成一戶,有低收入戶資格但弟之病情無法工作,吳母80幾歲,年邁時有病痛,低收入戶補助實不敷生活所需,吳女士自己縮衣節食照顧母、弟,雖然辛苦但有代賑工收入也可咬牙撐下去,最近張女士母親被檢查出頸部長腫瘤,雪上加霜,張女士徬惶表示房屋為20幾年前即已買來遮風避雨,總不能賣了房地去流浪,區公所12月底通知吳女士房地產價值超過650萬,代賑工資格只到2月底,說取消就取消,未多給轉圜時間為未來做準備。吳女士並表示未事先獲得告知新規定之事,而是在尾牙時被告知未被列在清潔工名單內,真是晴天闢靂。 

 張吳二位女士共同心聲: 

1、94年度以前,政府考量台北市房價較外縣市高,將清寒戶審核條件中之的房地價值訂800萬為上限,今年度不但降上限為650萬,同時又調高公告現值,擠壓清寒戶的生存空間,要如何活下去? 

2、房子在物價膨漲前就買了,僅是遮風避雨安身立命處所,台北市房價都很貴,非賣屋可解決經濟問題,已有一把年紀,難道要逼搬到人生地不熟他鄉外里? 

3、希望政府能給多一點緩衝時間讓他們為未來找活路。 經林晉章議員查區公所上述2位陳情人資料,其二位在94年就已超過650萬,張女士存款為個位數,而吳女士無存款。林晉章議員認為照新規定來說本案2位陳情人並非因公告現值調整影響代賑工資格,而是房地總公告現值金額上限規定驟變的影響。 

 協調會中,林晉章議員說明陳情人張女士情況,張女士自79年開始做迄今將滿65歲,剩最後一年就要退休,中間未曾買賣過其它房地產,也無其它財產之增加,區公所通知審核結果函件及陳情人被口頭告知的理由讓我等懷疑係公告現值調漲的影響。 

 林晉章議員問社會局何時修定代賑工之房地產上限?有多少人受影響?如何周知相關代賑工?馬市長知情否? 

 社會局二科科長江德輝表示去年社會局內檢討95年度標準時廣泛討論,希望將清寒戶標準和中低收入戶標準取得一致性,因此而修訂,至於新規定將對原代賑工之影響情形局內未討論,只討論800萬之上限是否合理?局內決定後並未簽報市長。該修訂以公告周知,並未做其它形式通知代賑工。科長並表示由於每人財產變動數因素不同,電腦上難呈現,故難以就公告現值調整影響人數統計影響多少人,但800萬降為650萬影響人數會回去統計估算。 

 林晉章議員聽了非常生氣指責社會局處理程序粗暴,社會局聲稱是照顧弱勢者的單位,卻未全面審慎評估並探訪現職代賑工可能的困境,逕予決定,逕於施行,林議員並表示訂一個條件是對的但不能草率,當然新規定可以增加新的代賑工幫忙解決新代賑工經濟問題;但是對現職代賑工的未來困境未做考量,凡做代賑工者絕大多數是弱勢者,不似官員每月薪資數萬元,代賑工斷了工作就代表下個月生活費在哪裡都不知道?為何未事先早幾個月告知讓做準備?連勞基法都規定六個月內預告資遣,社會局卻在2個月前預告。其實就本案陳情人年齡來看,就算早幾個月告知,陳情人大概也很難找到工作。陳情人生氣表示代賑工並未被納入勞基法保護,相同情況的不少,只敢偷偷來陳情,有人說一起找伴去跳樓算了!社會局江科長表示有請勞工局協助輔導就業,但林議員質疑弱勢者轉銜工作成功的機率。 

 地政處表示公告現值是一年調一次,代賑工資格有財產門檻規定,代賑工資格會因公告現值增加而變動,長期下去每年都會發生同樣爭議,建議應從法條修訂以解決公告現值增加但實際收入未增加之代賑工問題。 

 稅捐處表示房屋價值配合折舊年限會逐漸調低,和地價不同。 

 林晉章議員認為因公告現值影響代賑工資格者處理的合理方式應該是代賑工的經濟環境變好就取消代賑工資格,但對收入未改變者就不能逕予取消資格。林晉章議員主張代賑工資格做成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並要求社會局科長回去反應94年底將清寒戶之房地總價標準由800萬調降為650萬未做妥善評估處理而影響代賑工生活者應重為檢討,對實質財產及收入未增加者亦請社會局重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