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十七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洪濬哲、江碩平、秦慧珠、李仁人、楊實秋、馮定亞、陳炯松
質詢對象:工務局長
質詢題目:本市至何時才能達到擁有內政部所訂標準平均每人0.七平方公尺的體育場?
說 明:
一、依照民國七十八年本市公共設施用地與平均每人面積(市字五七四表號)本市已開闢之體育場面積為一五.四六五三公頃,以七十八年度人口數二、六六九、六三六人計算,平均每人為0.0六平方公尺。以目前本市都市計畫面積體育場為四四.0二九三公頃,以本市計畫人口三五0萬計算,假設全部開發完成,也不過是平均每人0.一二平方公尺。依照內政部的標準的標準是平均每人應擁有0.七平方公尺之體育場,實在相差太遠。
二、為此,本市究應到何時才能擁有內政部訂頒的體育場用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