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5

[財政建設]光華橋危影響公安 攤商臨時安置即可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五日
 
光華橋危影響公安 攤商臨時安置即可

 民國60年底完工的光華橋,一端座落於北市中山區,為跨越市民大道與八德路之橋樑,至今已使用逾33年,其耐震力、承載力、耐久年限皆已不足,如發生地震必造成重大傷亡,台灣又位處地震帶,因此須拆橋,議會亦已通過預算審議,預定95年春節〈2月〉拆除,卻因為內部攤商的安置問題鬧的沸沸揚揚。 

 光華橋附近目前已發展具有資訊商圈的雛形,橋下攤商十分擔心橋拆除後被迫遷離,待新的資訊中心完成後商機無法如目前般蓬勃,因此反對市府在95年初執行拆橋計劃。 

 光華橋本為跨越鐵路以減少行車事故的陸橋,但目前鐵路早已地下化,橋使用亦已逾33年,屬於本市較老舊的橋樑之一,在市府養工處89年委託專業顧問公司作橋樑 
檢測時發現其耐震力、承載力、耐久年限皆已不足,而台灣位處地震帶,地震的發生時間不可預知,因此,市府擬儘速拆橋,議會也考量人命安全的重要,通過此筆預算,預定95年春節拆除。 

 林晉章議員認為,以光華橋目前不理想的狀況來說,無論是對橋下攤商或是周邊住戶,甚至行走於橋上的車輛影響公共安全皆鉅,萬一發生地震造成橋樑坍塌,災害情形必定難以估計。而即使不發生地震,橋下空間不足,也造成消防安全疑慮,光華商場中攤位之間走道甚窄,但消費者卻眾,假日常是摩肩擦踵購物的情形,如發生火災等消安、公安問題,亦讓林議員非常擔心,因此既然市府已擬定拆除計劃,也已有執行預算,就必須按時執行拆橋,才能保障本市大多屬市民的安全。 

 在此同時橋下攤商卻也擔心橋拆除後被迫遷離,待新的資訊中心完成後商機無法維持如目前般蓬勃,因此希望市府在執行拆橋前先做好攤商的安置。林晉章議員表示,橋的拆除在急,為了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不宜驟然決定先安置、緩拆橋,但為維護目前橋下攤商的生計,林議員建議市府以臨時安置的方式處理,亦即市府以臨時地點安置被迫遷離橋下商場的攤商,待新的資訊中心完成後攤商就可遷入,如此就可以兼顧攤商的商業利益及大多數市民的生命安全。 

 因此,林晉章議員在今天下午的財建部門質詢中表示,市府目前既已在與國有財產局聯繫價購或租用金山北路、市民大道的夾角作為光華橋下攤商臨時安置場所,則市府建設局市場處就須與相關局處協調,儘速將臨時安置場所處理並與攤商協調妥當,達到兼顧大多數市民的生命安全與攤商利益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