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7

[工務]變電箱放家門口誰接受?!台電應統一解決

臺北市議會第九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七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工務局、養工處 
質詢題目:變電箱放家門口誰接受?!台電應統一解決 
說  明: 

一、許多民眾都因為家門口設有變電箱影響進出或是身體健康的問題,找民意代表陳情,請台電將變電箱遷至他處,但台電卻常苦於找不到地方放置變電箱,請市府養工處協助,養工處往往基於協助市民解決困難的立場,煞費苦心找尋合適地點,但其實養工處根本無協助的義務,如養工處突然不想協助或是找不到合適地點時居民又將該怎麼辦?本席認為台電應效法民間電信公司,自行與住戶協商變電箱的放置處。 

二、本席常接獲民眾陳情表示,其家門口或人行道上有變電箱,導致出入或行走不便,甚至有民眾擔心變電箱的電磁波會影響其與家人的身體健康,因此紛紛要求本席出面協調台電將變電箱遷移他處,台電由於找不到適合地點,往往便請道路的管理單位,市府養工處協助找尋合適地點,雖養工處基於協助市民解決困難的立場,煞費苦心找尋合適地點,但其實養工處根本無協助的義務,如養工處突然不想協助或遍尋不著合適地點時,是否就無法獲得解決? 

三、現在很多新蓋大樓,都為美觀、賣相較佳等因素主動請台電將變電箱移至其地下室、頂樓或後院,並未佔用人行道或擋住住戶家門,導致行走、出入不便,而坊間電信公司為設基地台,以提供用戶良好的通訊品質,也都必須與住戶協調,將機具擺放於地下室或頂樓,而給予願意出借場地的住戶合理的租金或補償。 

四、本席認為台電應效法這些電信公司的做法,與住戶協調,找尋可以放置變電箱的地點,並與該土地所有權人協商借用,給予合理的租金,再如同一般電信公司般,將這些租金支出列入營運的必要成本,如此則可以解決台電找不到放置變電箱地點的窘境,也不必每次把燙手山芋丟給無辜的市府養工處。 

五、因此,本席要求市府養工處去函台電,要求其效法民間電信公司設基地台的做法,與住戶協調,找尋可以放置變電箱的地點,並與該土地所有權人協商借用,給予合理的租金,再如同一般電信公司般,將這些租金支出列入營運的必要成本,才能制度化地解決此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