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0

[教育]學校忘了幫學生送出報名表,教育局都不研擬補救方法嗎?本席之前質詢時已提出往後的通案解決方式,教育局答詢卻答非所問。

臺北市議會第九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教育局 
質詢題目:學校忘了幫學生送出報名表,教育局都不研擬補救方法嗎? 
     本席之前質詢時已提出往後的通案解決方式,教育局答詢卻答非所問。 
說  明:

一、去〈93〉年11月初舉行的全國音樂比賽,由於發生學校忘記幫學生送出報名表的憾事,本席以書面質詢建議教育局把學生將報名表遞交學校視為報名程序完成,可以參與比賽,但教育局答詢時卻答非所問,漠視這些受害學生的權益補償問題。 

二、雖本席上次質詢時教育局表示礙於報名程序已完成,如改變受理方式會對已如期報名的學生產生不公,本席可以接受,但本席也要求教育局研擬將學校作為教育局的一環,學生向學校報名就視為已完成報名程序,或可以直接讓學生上網報名,以避免學校轉教育局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三、以目前教育局的做法是學生將報名表交給學校,學校在彙整後轉教育局,透過層層公文轉接,環節越多當然越容易出錯,上述學校忘記送出報名表的事件只純粹出於無心的意外,如是有學生對手刻意買通學校負責送報名表的老師,要求不要將對手的報名表送出,造成對方權益的損失成就自己,豈不更讓受害學生不平衡! 

四、因此,本席再次強烈建議教育局,修改此音樂比賽的實施規則,將學校作為教育局的一環,學生向學校報名就視為已完成報名程序,或直接讓學生上網報名,以免再發生上述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