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5

[民政][財政建設]違法查封 絕不配合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違法查封 絕不配合

 針對中央健保局強制執行台北市政府筆土地,林晉章議員認為此強制執行動作根本是違反強制執行法第122-3條規定,因此不但要求中央健保局應隨即停止違法的查封動作,更要求市政府旋將這30筆土地改為公用土地,且請馬市長下令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暫緩配合查封登記,同時向法院表示異議,方得保障台北市民的財產不受非法侵害。 

 林晉章議員表示,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2-3條規定,公用財產為推行公務所必須,如移轉會違反公共利益,債權人〈也就是中央健保局〉不可以強制執行,但中央健保局卻違反此規定對台北市多筆供公共使用土地強制執行,其中包括多筆公家機關〈包括中央單位〉借用的土地,甚至還有南港國小的操場和公眾使用人行通道,並要求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配合查封作業,根本是違反行政執行法的規定。 

 因此,林晉章議員不但要求中央健保局應隨即停止違法的查封動作,更建議市政府旋將這30筆土地全部改為公用土地,且請馬市長下令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暫緩配合查封登記,同時向法院表示異議,方得保障台北市民的財產不受非法侵害。 

 另外,林晉章議員並決定在明天〈16日〉議會大會時臨時提案,請市府要求各地政事務所在支付保險金額未釐清前,暫緩查封登記。且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50號解釋,台北市政府也只有義務負擔轄區居民的義務,是以台北市政府有沒有照顧轄區外居民的義務,解釋未明,林晉章議員將同時提案要求市政府針對此點再向大法官會議提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