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1

[工務]我家前面有條巷 大家都來撞 市府徵收迪化街時獨留一屋站路中,屋主、駕駛人都倒楣

林晉章議員會勘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廿一日
 
我家前面有條巷 大家都來撞
市府徵收迪化街時獨留一屋站路中,屋主、駕駛人都倒楣

 市府開闢迪化街二段時獨留一屋在十字路口附近,導致往來車輛經常不慎撞上,車禍案件頻頻,受害者不斷增加,而該屋屋主更是時時擔心受怕,甚至搬離該屋,因此紛紛向林晉章議員陳情,林晉章議員為此特邀集市府相關單位至現場會勘,了解何以會發生此情形,並且督促市府儘快編預算徵收該屋以解決此情形。 

 陳情民眾之一的江前鄰長表示,市府在開闢迪化街二段時,目前已開闢了172巷及192巷,惟獨夾在此兩條巷道中間的180巷未開闢,洽此180巷中有一棟房屋杵在十字路口附近,雖然屋主與地主早在多年就已向市府以書面表示同意拆除,但市府至今都未編預算拆除。

 由於180巷8號的位置就在十字路口附近,轉彎車稍不注意就撞上了,江先生表示,曾有一對母子騎乘機車,因雨天視線不佳,撞上該屋,受傷不輕,除此之外,類似的車禍案件也頻頻發生,曾還有人因此縫了18針。 

 屋主也表示,去年〈92年〉四月其屋遭祝融肆虐,內部燬壞,由於其已簽給市府徵收的同意書,故不敢擅自、也無財力整修,又因為來往車輛稍有不慎就撞上其屋的外牆,房屋的牆角還可清楚看見被車子撞過的斑駁痕跡,與其如此擔心受怕,現只好搬到外縣市屋價較便宜的地方住,但生活上負擔也因此增加不少。 

 市府新工處於會勘時表示此路段本排定為迪化街開闢的第三期工程,但現已將第四期工程提前於第三期施作,因此目前已將本處路段開闢列於九十四年度預算中,但由於市府預算有限,本處路段又屬於消防局訂定48處困難救災的第三優先處,因此只能盡力爭取預算。 

 市府消防局代表則表示消防局最重視者乃救災考量,而在資料中應是排定為第一優先,因此希望新工處能盡力爭取本路段優先開闢,而工務局、交通局、主計處以及研考會與會代表則皆表示支持本路段優先開闢,但至於市府預算有限,優先順序則仍交由新工處自行排定。 

 基於附近居民強烈主張應將此路段列為第一優先打通,且在會勘時已可清楚看見此屋擋在路中,導致左右往來車輛都因為視線不良而可能導致車禍,因此林晉章議員強烈建議新工處把此路段的開闢列為第一優先,至於消防局原列到底是列為第一優先還是第三優先,則會再邀新工處、消防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