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9

[財政建設]財政局是都市更新絆腳石?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九日

財政局是都市更新絆腳石?

 本市中山區新生北路60巷、62巷、長春路61巷及新生北路所圍地區〈如附圖〉整個區塊都是一些非常老舊的房子,附近住戶為了改善住家環境以及都市景觀,希望照價購入在其區塊中一塊市府財政局的地好作整個區塊的都市更新,財政局卻拖延不肯賣地,導致居民至今無法更新,抱怨連連。 

 中山區新生北路60巷、62巷、長春路61巷及新生北路所圍地區整個區塊,即中山區吉林段四小段其中之一個區塊中都是一些非常破舊的老房子,當地住戶想要針對整個區塊作都市更新,其中包括了一塊600多平方公尺的市有地,目前地上有違建,也已很破舊,因此住戶向財政局爭取照價購地,以便於找建商合作更新。財政局卻從一開始就不願將地售予附近住戶,並表示要參與更新,否則不願售地,但林晉章議員卻認為依據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民眾如願意照價購買市有非公用土地,財政局依法也不必報議會審議,應可以允許民眾購地。 

 財政局自一開始就以行政院訂頒的「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的規定予以否准購地案,但林晉章議員認為依據內政部的見解,如民眾依據公告土地現值及到期的土地債券利息合併計算後,願意出資購地,政府是可以准許購地的,且依據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民眾照價收買市府也不必報議會通過,也就是因為照價收買市府並無損失,因此不必報議會審議。 

 其實財政局不想同意購地的根本原因是財政局本身想參與更新,因為參與更新的利潤會比單純售地來的高,林晉章議員表示民眾自動自發地作都市更新,以便將住家附近的環境整理的更好,市府當然應該要全力支持,何況都市更新完成,申請區塊附近的地價稅、房屋稅都會隨之上漲,市府“所得”的利潤也十分龐大,再從林晉章一直關心的都市景觀來看,都市無法更新,景觀越來越破舊,怎麼能打造如馬市長所期望的世界級首都?!無怪申請地區附近民眾非常不滿地說:市府寧願要錢也不願把地賣給我們更新,那不如不要更新,就讓它破破爛爛好了! 

 林晉章表示,雖然市府財政局戰戰兢兢為市府財產把關的態度值得嘉許,但不必因為這樣就處處與民爭利,最近林晉章也聽到風聲,由於本案是第一個因為都市更新而要購入市有土地的案例,市府財政局已將此問題簽報秘書長,但是以通案方式簽報,而財政局預定的作法則是在都發局核定更新前,民眾才可向市府申請購地,林晉章認為,如此一來,民眾豈不是不能先向都發局申請作都市更新,如不先與財政局談好購地問題就先申請了更新,豈不是會獨留那塊市有地無法更新,更可能讓民眾因為出資購地問題而無法順利討論更新事宜,最後不但對都市景觀的更新有害無益,更便宜了可以有錢順利購地更新的財團。 

 今天下午財建部門質詢,林晉章議員特別提出此問題,要求財政局長就最近聽到非常不利民眾自行申請都市更新的風聲請財政局長解釋是否真有此事,另外更強烈要求財政局在為市有財產把關之餘,也必須把都市景觀以及市民的利益列入考量,切勿成為都市更新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