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9

[財政建設]房子限建還要課稅 市府搶錢太誇張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九日

房子限建還要課稅
市府搶錢太誇張

 有房子的人每年都必須繳交房屋稅以及地價稅,很少民眾會因此產生不滿,但如果房子不是自己能夠隨意改建,改建時必須要市府一特別規定才能核准,且不能改建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卻仍必須面對每年被課大筆的稅,民眾一定抱怨連連。 

 一位黃姓陳情人向林晉章議員陳情表示,其在迪化街一段的房子在八十九年時被市府都市發展局列入「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本來並未感覺有認何差別,直到其因為房屋老舊,必須改建時,才發現不但改建必須檢送規定資料,經都發局的「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通過才能申請建照與施工,送審之後都發局更只同意改建為一樓半,同樣地段的房子在八十九年之前改建的都已經蓋為三層樓高,讓黃姓陳情人非常不滿,但讓黃姓陳情人更不滿的是,房屋改建處處受限制,卻還被稅捐處催繳100%的地價稅。 

 林晉章議員經調查發現,附近地段被文化局列入「歷史建物」者,都因為房屋所有權人會受有損害,而給予地價稅與房屋稅減徵30%的補償,但類似黃姓陳情人的情形,卻是房子被列入「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但非「歷史建物」者,除了容積率可移轉變賣外,其餘根本沒有任何補償。 

 林晉章議員表示,類似黃姓陳情人的房屋被列入「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者共有92筆土地,也就是“受害者”可能近百位,市府唯一給的補償卻是可以做容積率的移轉變賣,甚至認為已經足夠,但對黃姓陳情人來說,一家三代同堂,需要的並非容積率轉賣給他人或建商,而是可以在相同地方蓋更大的房子,容納下滿堂子孫,這點市府不但無法做到,更要求課100%的地價稅,而且還因為不符合可以自用住宅稅率課稅的規定,而必須以一般用地的稅率來課較高的稅,陳情人當然不滿至極。 

 在八月底時迪化老街崩塌的老宅也是例證之一,該倒下的房屋也是因為被列入「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屋齡已十分久遠但由於改建不便,屋主因此搬離該地,雖幸而未發生人員傷亡,但這樣情形卻是對屋主的權益、市府保存老街風貌的目的都不利。 

 因此,林晉章議員特別在今日財建部門質詢時提出此問題,林晉章表示,民眾自有的房子因為要配合市府對市容的風貌保存而有改建限制,無法自由運用,當然因此損失甚鉅,市府給予的容積率移轉變賣也並不適於補償每一位有損失的屋主,本案林晉章議員協調至今已近兩年,市府卻始終不願意給予較實質的補償─減稅,因此,林晉章在下午質詢時強烈要求稅捐處研擬該地段自八十九年後減稅,以符合民眾的實際需要,減緩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