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02

[交通]莫讓機車停等區的騎士們成為阻礙急救的幫兇

林晉章議員聞稿 
台北市議會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日

莫讓機車停等區的騎士們成為阻礙急救的幫兇

 台北市首創的機車停等區,不儘是對機車騎士們的尊重,同時也提高騎車時的安全度,實行以來,正面的意義多過於負面。不過,近來發現,當有緊急車輛從後方駛來的時候,機車騎士在這方面的敏感度不夠,使得機車停等區反而成為阻礙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的主因。 

 林晉章議員舉了一個例子:「前陣子我車開在慢車道上,後面正好有輛救護車要通過,所有的汽車都在讓路給救護車前進,但因最前端是機車停等區,而機車騎士們個個像沒事似的,只知回頭看,卻沒有人覺得應該要讓一讓,當時機車騎士們如果讓一下,後面的汽車就可以疏通,救護車就可以過去。俗話說:『救人萬事急』。機車騎士們在這方面的敏感度不夠,結果停等區反而成了阻礙後面救護車前進的幫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1款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將處以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目前,汽車駕駛人對這一部分都很守規定,會往旁邊避閃,但機車騎士對此條規定顯然無動於衷。 

 針對這部分,交通大隊隊長表示,仍有騎士對交通處罰條例不太清楚,未來在機車騎士筆試時會出相關考題,同時也會加強員警們執法時的教育訓練,機車騎士於停等區出發或是停等的時候越線,儘量不去告發,給機車騎士多些迂迴讓路的空間。事實上,當緊急車輛來的時候,機車稍微移開往右一點,我們是不會算他違規並且開單的。而目前待轉的地方像是Y字型或T字型的路口,在執行上還是有困難,機車騎士們常會覺得無所適從。未來在待轉區位置的劃設中,會將道路的整體流量考慮進去,若交通流量不夠即不劃設,避免造成局部地區的混亂,或是機車騎士們的無所遵行。 

 林晉章議員希望交通局能加強機車騎士們在停等區內的憂患意識,並在緊急車輛前加裝攝影機,若遇不守規定者即錄影,再依交通處罰條例加以懲罰:莫讓設置機車停等區的美意因阻礙警急車輛的前進而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