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7

[交通]肯定市府接受本席建議--捷運彩繪列車啟航。

質詢日期:九十二年七月十七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交通局、捷運局、捷運公司 
質詢題目:肯定市府接受本席建議--捷運彩繪列車啟航。 
說  明: 

一、本席在去年〈九十一年〉年底至日本名古屋考察時發現日本的地下鐵車廂上皆有全車體廣告,非常美觀,當時北市捷運之車廂只有木柵線某些特定列車有做全車體之廣告,且其於窗戶之位置則以透光材質施作,可讓車體外之廣告不致因車廂窗戶而有斷續感,由車體內部往外看則仍然清晰可見車外景物,比起日本名古屋地下鐵列車之車廂廣告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於今年一月時便以書面質詢要求台北市的捷運車廂以及一般公共汽車也可做車體全廣告,以收增加市府收益與民眾乘車樂趣之效。 

二、當時本席質詢時,交通局便表示:交通局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時已修正「台北市政府公共汽車設置車廂外廣告注意事項」,此注意事項中增加了全車體可以透視色紙或隔熱紙方式設置廣告物的規定。至於捷運,〈九十二年〉七月十日首輛捷運彩繪列車,為配合九十二年全國運動會,由台北縣政府教育局規劃宣傳,在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台北縣副縣長以及多家贊助廠商代表的共同按鈕下,正式啟航。 

本席對於市府相關單位採納本席建議並著手進行感到欣慰,並給予相當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