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29

[教育]補習班不可自稱學校,否則可能觸法!「凱達格蘭學校」是否觸法?要不要取締?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廿九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教育局 
質詢題目:補習班不可自稱學校,否則可能觸法!「凱達格蘭學校」是否觸法?要不要取締? 
說  明: 

一、據今天報上刊載:由於目前市面上越來越多自稱「學校」的補習班,這類名實不符的補習班造成很多家長的困擾,教育局六科股長梁秀容表示:依據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補習班不能用「學校」、「小學」等名稱,而且還可能觸犯私立學校法。 

二、之前讓政治、商業上很多有頭有臉的人物一窩蜂報名上課的「凱達格蘭學校」也是以「學校」來命名〈見www.ketagalan.org.tw/ch/aboutus/purpose.htm〉,至於其立案為補習班,還是學校,就不得而知了。因此,本席要求教育局察明「凱達格蘭學校」為私立學校亦或補習班,如為補習班,如此命名如有違法令,請即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