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0

[交通]市府要試辦重機車可走快車道,那排氣量一百五十西西以下的機車呢?

質詢日期:九十二年九月十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交通局 
質詢題目:市府要試辦重機車可走快車道,那排氣量一百五十西西以下的機車呢? 
說  明: 

一、據昨天〈九十二年九月八日〉多家報上刊載:市府贊成開放重機車可走快車道,且停管處將不在路邊設置重機車停車格,重機車須停到路外停車場,本席表示支持。惟本席早已針對市府無法管理機車在汽車車陣間穿梭之危險行為質詢多次,本席一直以來就為爭取機車族行的權益,向市府反應過多次:機車由於不能行駛繪有「禁行機車」字樣的車道,慢車道上又常被路邊停車或速度緩慢的汽車佔據,所以只好在汽車車陣間穿梭,看了真讓人為其捏把冷汗。 

二、本席對此議題質詢多次,當時質詢是希望交工處仿效宜蘭設置機車專用道,交工處卻表示有法規疑義,在去年年初於承德路試繪慢車道以代本席所提出的機車專用道,專供機車行駛,但卻由於規劃不完善,試辦以來就一直為民眾所批評,交通處也於日前決定將檢討其去留。 

三、本席認為機車穿梭在汽車間行駛實在非常危險,但如讓機車可行使快車道,本席要求市府一定要強烈要求機車騎士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須接續在汽車後面行駛,不可在汽車車陣中穿梭,否則對機車騎士的權益實在保障不大。另外,如市府無法做到嚴格要求機車騎士遵守如此規則,就應於本市規劃全面畫設機車專用道,以維護機車騎士行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