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6

[交通]杜絕機車族穿梭汽車間行駛,車道寬度應全面縮減。 張貼者:2011年1月28日 下午5:43林晉章

質詢日期:九十二年九月廿六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馬市長、交通局 
質詢題目:杜絕機車族穿梭汽車間行駛,車道寬度應全面縮減。 
說  明: 

一、很多在北市開車,也出過國的駕駛人都會發現,無論是美國、歐洲或是日本等先進國家的車道寬度都比台灣的窄,更從未見過機車在汽車車陣間穿梭行駛,如此險象環生的鏡頭在台灣卻是天天上演。台北市的車道寬度依據「台北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規範」第三點的規定,快速道路、混合車道寬度至少需有三‧五公尺,而幹線道路、聯絡道路的快車道寬度則至少要有三‧二五公尺,慢車道也至少要有二公尺。 

二、而根據本席統計,目前大、小車輛的車身寬度,機車排氣量五十西西者約○‧六公尺,一二五西西至二五○西西者約○‧七公尺,而排氣量超過一千西西者,寬度則約在一公尺上下。而小客車排氣量一千六百西西者大概都在一‧七公尺上下,二千西西或三千西西的大概在一‧八公尺上下。至於大型貨車十噸半以上者,車身寬度則大約都在二‧三公尺到二‧五公尺左右,也就是目前常在市面上看到的車輛,最大車身寬度大概就是二‧五公尺了。 

三、依此統計數據,以現行車道最窄三‧二五公尺來計算,即使在最大型的貨車〈車寬二‧五公尺〉通過的同時,都還可以空出○‧七五公尺的車道,剛好“塞”的下一台市面上目前較普遍排氣量一二五西西的機車在車陣間穿梭,但卻真是會讓人看的膽戰心驚。 

四、另外,目前的市民大道與平面車道相接的引道原先設計是上下各一車道,但後來改為二下一上共三車道,駕駛人的感覺上就明顯較窄。 

五、因此,本席建請市府修改「台北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規範」的規定,縮減車道寬度,以杜絕杜絕機車族穿梭汽車間行駛,以避免影響汽車行進,更保障機車駕駛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