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2

[教育]違規補習班林立,學子權益如何保障?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日

違規補習班林立,學子權益如何保障?

 日前教育改革的問題讓社會大眾熱烈討論,許多人都對於目前的教育亂象很苦惱,但是在各種問題叢生之際,各式各樣的補習班紛紛向不知何去何從的茫然學子招手,但是這些補習班的教學科目、進度、教學時數、班舍面積,甚至消防設備都合乎規定嗎? 

 本市教育局每個月都會稽查未立案以及違規補習班,查獲後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停辦、罰鍰等處罰,但是街上補習班成立的速度似乎總比教育局稽查的速度快,而經林晉章調查今年一到八月的教育局稽查資料發現:雖然教育局每個月查獲未立案及違規的補習班數量不是太多,但很多坊間大型、有名氣的補習班的分校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在不合格的名單之列,而且絕大部分的違規項目都是未立案,例如:「╳音英語」在今年的一、二、六月都被查獲未立案設立的“分校”、「徐╳文教機構」也在今年二、五、八月被查獲未立案設立的“分校”,而且由於教育局特別在八月的稽查資料上註記是第三次查獲,可見這間“分校”一直以來都在營業,且一直未申請立案〈或是未通過〉。 

 林晉章議員表示會發生這樣一再而再被查獲違規營業的未立案補習班,可能是由於法規的處罰太輕,不足以達到警告效果所致,因為目前對於補習班的處罰是根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未立案補習班統一裁罰基準」而來,此基準中規定查獲未立案補習班的處罰是:第一次查獲只發函糾正、命其停辦並公告而已,第二後查獲再依學生人數處負責人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林晉章議員表示,很多有名的補習班都是在本市各不同地方設立“分校”,但是每間“分校”如果都是第一次被查獲違規,則根本不會被處罰,補習班或許就是利用這種“也許不會被查獲到”、“被查到也是第一次而已、不會被罰”的投機心理,到處設立分班卻在被查獲後再到教育局立案,才會讓其名稱一再出現在不合格名單中。 

 林晉章議員認為業者這種僥倖心態一定會影響到學生的權益,因為補習班如不登記,則市府無法審核其載明班舍面積、計畫書、教學科目表、課程進度表、教材大綱,甚至消防安全平面圖,如果發生學生對於教學內容、進度有不滿意的問題,教育局無法協助解決,更令林晉章擔心的是消防安全的問題,因為這種地下補習班的消防安全設備一定不合格,萬一不幸發生火警,補習班學生人數又多,逃生怎麼不出問題! 

 因此,林晉章議員在今天下午的教育部門質詢時,特別要求教育局儘速修改裁罰基準,第一次查獲者也應該是其所收學生的數目處罰,而第二次以上查獲則應提高其處罰金額,這樣才能收警示效果,讓想違規營業的補習班知難而退,保障本市眾多學子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