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3

[工務]騎樓設置要廢除 應先有法源依據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廿三日

騎樓設置要廢除
應先有法源依據

 台北市幾乎所有公寓大樓的一樓都設有騎樓,但是高度卻有高有低,正常人走起來都覺上上下下的很辛苦,更何況是對老人家以及行動不便的市民來說,簡直像是在“爬山”一樣,因此林晉章議員在八十三年間就提出騎樓整平的要求,但是現在離他提出建議已將近十年的時間,北市的騎樓仍然是高低不平。 

 馬市長在第一屆選舉時即在市政白皮書中提出整平騎樓的政策,但至今已五年餘卻不見市政府在騎樓的改善上有多大的成效,大部分地區的騎樓還是高低不平,馬市長更在今年八月時表示,如果要全面整平騎樓,按照目前的財力、進度推算,至少須花上六十四年的時間,實在太久,因此「歡迎民眾聯合鄰近住戶,自行提出整平騎樓申請」,以期加速推動騎樓整平的方案。 

 林晉章議員表示,騎樓原本的設置用意是因為東南亞地區多雨,所以需要遮蔽的屋簷,以方便行人行走,但是由於時代的變遷,目前東南亞國家還有設置騎樓者只剩下新加坡與泰國,而且這兩個國家的騎樓範圍都很窄,不像台灣,不但普遍都有設置騎樓,騎樓的範圍還大到可以擺攤販供民眾購物,或是當作“有遮雨棚的機車停車場”。也因此才會常常衍生騎樓被攤販佔據,或是停滿機車的問題,有礙觀瞻也影響公共安全。 

 因此,林晉章議員基本上並不支持一定要設置騎樓,但是既然目前設置騎樓仍然是民眾普遍的做法,而騎樓高低不平不但影響市容觀瞻,也造成老年人與行動不便者的困擾,整平騎樓就應為市府的“責任”,但是依據目前中央法規〈市區道路條例〉的規定,自行建造的騎樓不合標準者,應由主管機關統一重修,但是費用應向人民徵收,而非如市府目前的做法─騎樓整平的工程要自己做,所需費用還得編列預算以玆因應,卻發現要六十四年才能完成。 

 因此,林晉章議員特別在下午的工務部門質詢時,向工務局提出建議,可以先衡量騎樓的設置在現今社會是否真有必要,如果無必要當然就可以要求新蓋的大樓不設騎樓,但對於既存高低不平的騎樓,依據中央法規,工務局還是得整平,甚至在評估後認為可行性太低,則應建議中央修法讓民眾自行整平,而非在發現不堪負荷的時候兩手一攤,說盡量做、儘速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