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4

[民政][教育]假美語補習班、真詐財手法仍不斷,消保官卻說無法可管,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

質詢日期: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台北市消保會 
質詢題目:假美語補習班、真詐財手法仍不斷,消保官卻說無法可管,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 
說  明:

 約在去年年底曾經有媒體紕漏某家美語補習班,打著教授實用生活美語的招牌,卻在行推銷美語叢書之實,當時雖然引起社會大眾的重視,但在媒體報導之後,這家所謂的"補習班"不但未因此被市府相關單位注意,更大肆招募會員,使受騙人數不斷增加。 

 本席在日前接到一位梁姓民眾陳情,其接到推銷美語課程補習的電話,便至這家「○○○實用生活美語」表示想要學美語,補習班的人員表示其是以生活方式學習美語,因此陳情人必須加入會員方得上課,或是可以只買教材自己修習,又由於教材是輔助上課用的,因此如果加入會員最好是要購買教材,才可進步較快,因此梁性陳情人決定加入會員並購買教材,同時簽了補習班人員所謂的「會員權益書」,但卻發現這家補習班所說的上課是去餐廳或是健身房與外國人交談,沒有固定的時間,且必須另外自費,而其由於時間多不能配合,因此想要退出會員,就在同時,其收到補習班以郵寄方式寄來教材,並在封面寫明"如不願購買,可在收到七日內將商品〈教材〉退回",陳情人便在收到後向補習班表示要退回教材,並退出會員。 

 此補習班的騙人手法就此展開:先以一定可以幫會員排到上課時間為由拖延過七天,之後便表示他們有在寄教材的同時寫明,七日內不退貨就代表要購買,而且當時陳情人所簽是合約書〈只是背面寫著會員權益書,如附件〉,如果現在要退會員資格,依合約規定就須先買下那套4萬多元的教材,陳情人這才驚覺被騙,而且上網查詢發現被騙的人數已約30人,因此向林晉章議員"求救"。 

 而本席經向台北市政府消保會的消保官詢問後發現,相同的案例,消保會今年也接獲約20個,此補習班與會員所簽的文件,雖然當時補習班人員可能說是會員權益書,但紙上所載確為「合約書」,且此補習班在合約書簽訂的隔天還會以電話方式與會員確認是否有簽約,並錄音存證,再加上其已在合約書中寫明七日內可以退貨的條款,大多數消費者卻還是用電話聯絡的方式要求退貨,才會造成讓補習班人員拖延,最後不得不付數萬元的會員及教材費,消保官表示,更甚者,消費者如果不繳錢,此公司至法院訴訟,也都由於法律關係無疑義而獲判勝訴。 

 本席經其向經濟部商業司查詢後發現,此美語補習班在經濟部登記的營業事項為「圖書、教學錄影帶之銷售」、「前項有關產品之行銷」、「一般進出口銷售業務」、「前各項產品代理經銷」等,甚至還有「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之安排及經紀業務」以及「應收帳款之收買」,但就是沒有美語的教學,其卻打著教美語招牌,"騙"想學美語人的教材錢,而且一套教材竟然要4萬多元,想退會員也必須被強迫購買教材,是否真的在消費者保護的法律上無疑義,仍可爭議。 

 因此,本席一方面要求市府消保會應持續關心本案,且應以發新聞稿或開記者會方式呼籲民眾小心,另一方面,本席也呼籲想學美語的民眾,應注意此種細膩的"詐騙"手法,如真的已買了會員資格而不想要教材,也不必再電話向其主張退貨,只要將商品全數寄回即可,才能在現行的法律上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