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7

[警政衛生]警方違法案例頻頻發生,市府什麼時候才要正視?

林晉章議員研究室新聞稿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七日

警方違法案例頻頻發生,市府什麼時候才要正視?

 警方臨檢、受理報案甚至查案有違法情形都常有民眾向議員反應,有的是酒測誤差值大,警方拒絕再測,有的是警員臨檢態度差,被市民當場反應居然還威脅以妨礙公務罪送辦,也有受理民眾報案不肯開報案三聯單,更甚者還有警方刑求者,但下至派出所主管、員警,上至警察局局長、分局長都還是一再對執法時違法的警察包庇、縱容。 

 林晉章議員今天下午在市政總質詢時就針對警察執法的問題提出酒測誤差值大,警方拒絕再測,與警員臨檢態度差,被市民當場反應居然還威脅以妨礙公務罪送辦,還有受理民眾報案不肯開報案三聯單,以及警方刑求,數個案例向馬市長質疑,希望馬市長重視警察風紀的問題。 

 林晉章議員之前接獲一個案例,是某陳情人酒醉駕車被警察臨檢,第一次酒測值是2.2毫克,由於太高,警員又再測了一次,結果是0.56毫克,當事人認為既然連續兩次間隔時間不到10分鐘,測出來的數值卻懸殊很大,且規定是0.55以上就必須以公共危險罪送辦,因此要求再測一次,經林晉章議員要求後,警方仍以規定就是只能重測一次拒絕。 

 在此案例之後,林晉章又接獲某選民陳情,表示其騎機車到某處騎樓欲停車時發現已被列為禁停機車的騎樓,因此只好逆向騎入騎樓邊的單行道,而被警察攔下,此名陳情人便順便問警員車要停哪裡,此名員警卻態度極差的表示:「這不關我的事!」陳情人便開玩笑且諷刺的回:「你一定不是真警察,真警察的態度不會這麼差。」沒想到此名員警竟呼叫附近警網,將陳情人戴上手銬,並帶回警局表示要控告他妨礙公務,最後是陳情人道歉,事情才不了了之。 

 接下來林晉章更接獲一件警察刑求的案件,陳情人的孩子被警察自青少年聚眾鬥毆的現場帶回,警方不但不准其打電話回家,家長聞訊趕到時更不准與家長見面,在偵訊完孩子才向此名陳情人表示遭到警方以毆打、電擊方式刑求,經林晉章議員向家長說明警方此番作為違法後,家長自行向警察局督察室檢舉,督察室已出面調查,林晉章議員要求警局說明,警方卻仍不承認其違法行徑,只表示可能有不當。 

 最近的一件,則是某陳情人的汽車遭人毀損,至派出所報案,處理員警未開任何報案單,經陳情人要求後,員警只開立了二聯單,陳情人又向其表示希望開立三聯單,此名處理員警竟騙陳情人:「三聯單跟二聯單是一樣的。」無怪北市的犯罪率可以降低,原因根本是警察都不願開三聯單,而把案子“吃”掉了。 

 林晉章議員表示,從這幾個案例可看出,警察在辦理案件時,對民意代表合理的要求〈例如:再測一次酒測值〉置之不理,在員警執勤、執法上有違法、有爭議時,卻屢屢派高階主管,例如派出所主管或是分局局長“拜託”議員不要質詢,實在讓人對警員的風紀敗壞、主管包庇很痛心,而且由於主管包庇,往往就造成上樑不正下樑歪,基層員警執勤當然漫不經心,不把法律規定當一回事。 

 因此,林晉章議員在今天下午的市政總質詢,特別向馬市長提出此問題,希望其作為台北市政府最上位的監督者,應嚴格要求警察執勤、執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否則警察風紀屢遭民眾質疑,馬市長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