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4

[工務]路燈、變電箱佔據人行道,如何將路權還給路人?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四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馬市長、工務局 
質詢題目:路燈、變電箱佔據人行道,如何將路權還給路人? 
說  明: 

一、馬市長將路權還給行人列為任內之主要政策之一,一方面是想給民眾舒坦的無障礙空間,另一方面也想整合人行道上下的設施物,包括電信、瓦斯、電力、自來水、有線電視電線等管線,以及人行道上的電信、電力、交通管制等公共設施鐵箱及郵筒,故先後提出了「更新紅磚人行道」、「掃除路霸」與「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等措施,以期使行人擁有更順暢、舒服的行走空間。 

二、目前更新紅磚人行道的工程大致上已完成,而掃除路霸與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等措施,亦有不錯的成效,惟許多人行道本已十分狹小,現雖無路霸與機車佔據,卻有路燈或變電箱設置於中央,使行人可能要繞至人行道邊緣行走,甚至也可能須先走下人行道,繞過變電箱再走上人行道,十分不方便,也讓市民不禁疑惑:人行道是專為行人所設的,還是專為路燈、變電箱所設的!市長提出掃除路霸與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的措施,即是希望還給行人原本應享有的無障礙空間,但是將路燈與變電箱置於人行道中央的“設計”,卻還是使行人失去了本可順暢通行的空間。 

三、根據聯合報九十年六月中的民意調查,民眾就市府對人行道及騎樓硬體設施之管理印象欠佳,有六成五感到不滿意,只有二成七的民眾表示滿意,加上其他還給行人路權的措施,例如: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路口行人設施等措施,能感受到市府在維護行人權益上的努力之民眾,就達到五成五,由此可知,市府在對人行道及騎樓硬體設施之管理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四、歐副市長曾於巡視人行道改善工程時表示:「人行道施工不必太深奧的技術,但這是市民接觸最多的地方,一定要重視工程品質」,而既然人行道是市民接觸最多的地方,市府對人行道的改善,也應會讓市民最能感受到市府在維護行人權益上所作的努力,故除了要維持工程品質之良好之外,更應注意人行道上設施位置的設計,才可真正達成市長給民眾舒坦的無障礙空間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