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07

[財政建設]公有土地多有「閒置」!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七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馬市長、財政局 
質詢題目:公有土地多有「閒置」! 
說  明: 

一、台北市寸土寸金,但卻有不少公有土地閒置荒廢。 
  面對經濟景氣不佳的大環境,猛喊財源拮据的政府,卻閒置眾多公有土地。台北市市有土地截至九十年十一月底止依財政局九十年底答覆指出計七萬六八五八筆,面積五六0五公頃,仍閒置未利用土地共計四七五筆,面積約二八萬三八八二平方公尺。其中公用土地未利用土地共計二七五筆,面積約二四萬九二九一平方公尺;非公用土地閒置未利用共計二00筆,面積約三萬四五九一平方公尺。中央機關閒置空地部分據報載,根據資料顯示,位於台北市而非台北市政府管轄的土地,共有三一二筆,合計約二五萬八一八0平方公尺(約七萬八二三六坪〉。顯示政府的開源節流和振興景氣作法,流於空談。對於民間任何一個自負盈虧,像如此空有土地閒置情形,早就另尋出路,哪堪長久閒置荒廢。 

二、據許多里長、民眾反應台北市許多國有、市有土地遭到閒置數年,任其荒草叢生,成為當地垃圾集中場,髒亂不堪,甚至有癮君子躲藏在內吸毒、嗑藥,儼然是治安的死角,造成居住環境品質低落,引起當地居民怨聲載道。 
  台北市停車位一位難求,市民關切的是停車位能不能再增加,對於市政府閒置市有土地,本席要求市府應限期做好完善之規劃及利用,否則就先以身作則闢建臨時停車場開放給居民使用或妥善規劃公共性設施,供市民做適當之用。 

 台北市有許多國有財產局的土地,其中有許多根本沒有在使用,市府應主動爭取借用,暫作臨時平面停車場,市府不能因面積太小而放棄,即使位於巷弄內的一小塊土地,若能簡單整地,停放十幾輛小汽車(或停提供給機車停放),就等於紓解社區內十幾戶民眾的停車困難,減少違規停車。如此,也可解決各主管單位管理不易的難題。對於少數不宜作為臨時平面停車場的閒置公有土地,則應檢討簡易綠化,美化市容開放給民眾休閒的好場所。 

三、例如本席日前接獲中山區民安里民眾反應,里內有一空地閒置多年,經查為中央銀行所屬土地(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二○五巷五號空地),因該地段人口稠密,居民現有停車位嚴重不足,建議將此空地釋出做為臨時停車場。經本席邀請國有財產局、中央銀行、市府單位及里民代表協調,但國有財產局卻未出席說明,可顯現對於國有土地任其荒廢閒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官僚心態。 

 本席認為若中央銀行短期內尚無使用該空地計畫,在不違背國有財產法相關法令前提下,建請中央銀行考量將閒置空地委請中山區公所簡易綠化(中山區公所表達協助意願)後暫時開放供社區民眾使用,或拆除圍牆供居民免費暫時停車之用。 

四、對於目前閒置的四七五筆市有土地,本席認為不但浪費、不美觀、不衛生,更易成為治安死角及犯罪的溫床。本席強烈要求市府應全面清查,絕不能再閒置,而台北市內許多國有土地遭閒置,市府應主動爭取借用或再向中央反應加以開發建設,有效利用,始達到地盡其利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