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2

[交通]巷道馬路給人走?給車走?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馬市長、交通局 
質詢題目:巷道馬路給人走?給車走? 
說  明: 

一、近來本席屢次接獲民眾反應:本市幾乎所有的巷道都十分狹窄,加 上巷道兩邊停車之後,便只剩一輛車可通行的距離,某日陳情人推其坐輪椅之父親外出,恰後方有來車,便對其二人鳴喇叭要求讓開,因輪椅較寬,陳情人 只好盡快找路邊停的車間空隙較大者把父親的輪椅推進去閃避。 

二、近來馬市長不斷提倡重視行人路權,並將還給行人應有之行的尊嚴 列為目前重要政策之一,但如上所述之案例卻頻頻發生,應禮讓行人優先的汽車駕駛人雖讓行人優先走,卻是頻按喇叭催促,不但容易使老年人及幼童受到 驚嚇,更讓行人易產生不安全的感覺,而失去市長欲將行路尊嚴還給行人之本意。 

三、爰此,本席請交通局答覆巷道馬路應讓行人優先走,或是車輛優先 走。並建請市府對於駕駛人應禮讓行人一事多加宣導,以真正讓市民感受市長為行人路權所做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