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4

今早在交通委員會議,針對行人路權再提出質詢。聯合報公路正義系列報導,其中一篇中的一段,更多....

2012.10.4

今早在交通委員會議,針對行人路權再提出質詢。聯合報公路正義系列報導,其中一篇中的一段,「把路還給人 不要再以車為本『台灣的交通思維還是停留在以車為本,』曾在法國高鐵任職的成大副教授鄭永祥說,在歐洲步行很舒服,因為『路是給人走的』。在工程面 的設計上就是『路還給人』」就是以人為本,台灣的交通管理者必須改變過去習慣的『以車為本』」思維。他認為,台北市捷運文化已形成,『是該時候upgrade到駕駛文化了』,尤其台北大眾路網成熟,具有這樣的條件。」2008年我、交通局長羅孝賢與郝市長等人到紐約市考察,當時紐約市交通局長就說,紐約的馬路縮減一車道,為了讓行人與自行車有更舒適安全的空間,我質疑,考察回來台北市都沒做,難道台北市還沒這種條件嗎?交通局長表示,捷運信義線完工後,信義路雙向各只有兩個車道,就是要加寬人行道及自行車道。

另外聯合報公路正義報導中,前交通局羅孝賢局長提到日本把一些行穿道設計在馬路中間,減少左右轉燈的衝突。台北市興建許多路橋、地下道,由於行動不便朋友、長者們認為通行不便,因此請民代協助在天穚下劃設行穿線,也因此導致天橋、地下道沒人要走,且地下道更成為遊民棲宿場所,最後就被拆除、封閉。我當時就提到,日本的新宿也有地下道,但上方絕對沒有行穿線,行穿線劃設在兩路口的中間,行動不便、老人等等也就可以行走,也可避免右轉車輛危及行人,很高興我當時的建議被羅局長認同並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