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

下午是民政部門質詢,對市府行政應堅守法律保留原則向法務局局長提問,對人民之權利,若無法律規定市府不可任意限制或恣意拒絕人民請求。更多....

2012.10.12

下午是民政部門質詢,對市府行政應堅守法律保留原則向法務局局長提問,對人民之權利,若無法律規定市府不可任意限制或恣意拒絕人民請求。這是法治國家中最基本的要求,尤其市府決策遇到法律規定的模糊空間,更應該站在市民的立場,勇於護民利民,而非一昧官僚拒絕。尤其是有立法上瑕疵的時後,市府更應勇於承擔且積極推動議會修法,而不是將法律上的錯誤推卸給市民承擔。